滨州市局三项措施规范食品生产许可工作

05.05.2015  16:23

  为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环节行政审批行为,切实做好食品生产许可工作,滨州市局多措并举规范食品生产许可工作,确保发证质量。

   坚持“三个一”工作机制。 一是坚持一个科室管理。市局食品生产监管科综合统筹协调申请受理、技术审核、许可审批工作,对申请受理材料、现场审核材料进行综合审查、审核,确定许可结论,对食品生产准予许可和不予许可负总责;二是坚持一个窗口对外。食品生产许可的申请、延续换证、变更、补领、注销的受理、发证统一由行政审批窗口负责,落实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对申请受理材料的符合性、齐全性负总责;三是坚持一个机构审查。设立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部负责生产许可现场审查组的计划编制、派遣和技术审核,负责现场观察员的派遣,对现场条件技术审查的符合性负总责。

   落实“四项责任制”。 一是落实材料受理责任制。根据省局下放的25大类食品生产许可审批权限,对申请受理材料的符合性、齐全性负总责,做到职责明确,把好市场准入首关口;二是落实现场核查组长负责制。制定《滨州市食品生产许可审查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37项现场核查条款是否符合要求,是否通过现场核查关,由现场核查组长负总责,统一审查决定,强化核查组长责任制。三是落实观察员全程监督责任制。制定《滨州市食品生产行政许可实地核查观察员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当地食药监管部门要派出观察员,对核查全过程实施监督观察,对现场核查的公平、公正、廉洁、高效情况负主要监督责任;四是落实岗位人员承诺廉政责任制。负责食品生产许可的工作人员严格落实廉政责任和廉洁自律规定,现场核查人员、观察员、企业负责人要在现场核查首次会议上做廉政承诺表态发言,核查结束后要分别填写廉政卡提交市局存档备案。

   实施“五项制度”。 一是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员集中教育与岗前提醒相结合的培训教育制度,做到警钟长鸣。每季度召开许可岗位人员例会,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分析廉洁勤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二是实施“一表一卡一承诺”制度。审查组长要在现场审查前代表审查组成员做出廉洁审核承诺,在现场审核结束后,观察员、企业负责人要认真填写现场观察记录表、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廉政卡,并报送市局生产许可审查部一并审查,审查员要留存并上传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廉政卡存,做到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强化廉洁自律意识;三是实施待发证前后回访制度。在待发证前后,由市局临时抽调人员到企业回访,详细了解审查组、观察员在现场审查过程中履行职责、廉洁审查、优质服务方面的有关情况,并记录在案存入许可档案备查;四是实施“三心”服务制度。在受理发证全过程,认真落实材料受理耐心指导,现场审核严格把关、专心讲解,企业回访虚心听取意见的“三心”服务。五是实施审批提速提效制度,进一步对行政许可审批工作流程进行梳理,压缩从受理、审查、检验、审批各环节办理时限,将受理到发证由原国家规定的60个工作日控制在现在的30个工作日,提速50%。

  自2014年10月1日承担生产许可任务以来,共受理生产许可42家,现场审核39家次,批准许可32家,不予许可5家,通过率达到88.10%,实现了材料受理零差错,现场审核零缺陷,做到了廉洁高效,优质服务,提升了部门形象,确保了发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