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局练“内功”借“外力”推进依法统计

12.05.2015  17:41

      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六五”普法的收官之年。淄博市局紧紧围绕统计中心工作,深入开展以宪法、统计法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教育,修炼内功、巧借外力扎实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统计进程。

      修炼内功。一是为加强对重大统计行政处罚案件的监督管理,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修订并印发了《淄博市统计局重大统计行政处罚案件备案报告制度》,明确规定行政执法机关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时,应当报当地政府法制机构备案,并对重大统计行政处罚案件的种类、备案报告时间和报告部门、复议和诉讼、强制执行进行了明确规定。二是为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提升能力,选派业务骨干参加市委法制办组织的行政执法证件考试、文明执法等系列普法活动,另外还积极参加市委组织部和法制办组织的县级干部《全市法治思维提升与法治政府建设高级研修班》,大大提高了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规则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为塑造“严格、规范、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执法形象打下了坚实根基;根据市政府法制办有关要求,配备统计执法设备,为统计执法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三是年初把统计法列为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中,并要求集中学习研讨不少于20天,每月自学时间不少于4个半天,坚持做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制定在职干部理论学习安排意见,把统计法列入重要学习内容,将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学习研讨与专题辅导相结合。四是根据省统计局《关于2015年统计普法工作的意见》,制定统计普法工作意见,积极与区县党校联系,做到“教师进讲台、教材进学校”。五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工作的意见》,提出执法工作是统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统计数据质量的准确,关系到依法统计建设的落实,要求市局各科室、各事业单位应根据本专业报表的报送情况积极、主动开展执法工作,根据2014年各专业报表数据质量和调查单位的配合程度,确定被检查单位。

      巧借外力。一是根据市政府《关于在全市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依据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原则,全面清理职责范围内的涉权事项,对统计执法主体的行政执法职权事项、法律依据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梳理,经过近一年的努力,顺利完成了本部门权力清单和服务清单的清理工作,确认全局共13项行政权力事项,其中行政审批1项,行政处罚10项,行政监督2项。真正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对所辖权利运行进行全程、实时监控。二是根据市委宣传部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15年淄博市社会科学普及周活动的通知》要求,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淄博为主线,积极筹备,确定5月中旬为“统计法治宣传周”,届时将在指定地点摆放宣传牌,现场答疑有关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三是根据市委宣传部《关于开展2015年全市法治建设重大理论课题调研活动的通知》要求,积极走访调研,探索新形势下在统计法治领域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任务新实践,确定了《探索如何坚守统计数据质量的诚信》为题的调研课题,力求打造出富有理论性、实践性、创造性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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