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丘市工商局安全生产工作受到章丘市政府表彰

11.02.2015  18:26

        近日,章丘市人民政府对2014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监管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章丘市工商局被授予“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先进单位”,市场合同科被授予“全市安全生产监管先进单位”,明水工商所被授予“全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李维同志被评为“全市安全生产先进个人”。

        2014年以来,章丘市工商局深入贯彻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工商职能,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为载体,不断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联合安监、消防、地矿、商务等职能部门对非煤矿山、商超安全、集贸市场、成品油市场等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开展了安全隐患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了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增强了企业安全生产意识,确保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