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市中区司法局全力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落地

24.08.2017  13:04

      今年以来,枣庄市市中区司法局认真履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将意识形态责任制与各项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建设文明和谐市中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强化文明创建,着力提高司法公信力。坚持以服务保障民生为宗旨,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传播法治正能量。每年组织律师、公证员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律师百村行、服务新农村”、“进百村、入千户、万人受援助”等主题实践活动,为广大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解答、矛盾纠纷调解、援助案件办理等服务,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健全完善区、镇(街)、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断加大对社会弱势群体和特殊人群的法律援助力度,以公正司法培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目前,市中局已连续12年保持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坚持法德共推,培育全民法治意识。将意识形态工作融入法治文化建设,广泛建立普法宣传专栏、“法律图书角”、村民法制学校等普法宣传平台,推动“法律六进”活动深入开展。大力加强基层法治文化建设,高规格打造一大批高品质法治文化阵地,将孝老敬亲、和谐邻里等道德元素植入法治宣传,有效推动法治和德治充分结合,形成崇法向善的社会氛围。
      丰富文化活动,筑牢道德根基。坚持弘扬主旋律,组织开展“服务大局、提高能力、创先争优”“心系群众、爱岗敬业、服务发展”等主题演讲比赛活动,进一步激发干事创业的激情。设置“传统美德”宣传专栏,定期发布“四德榜”,进一步弘扬“孝、诚、爱、仁”中华传统美德,增强“传承”自觉性。每年春节前夕组织开展“法律赶大集”宣传活动,为广大群众送上法治春联、法治挂历等“法治年货”,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传统民俗。选派优秀人员参加“身边事、市中情”巡回宣讲、法治道德讲堂等活动,实现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的有机融合,为法治市中建设夯实文化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