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建立三项制度着力加强“以案释法”工作

23.06.2016  19:35

 

      滨州市健全完善三项工作制度,细化和明确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行政执法部门以及新闻媒体的工作职责,认真抓好“以案释法”工作。
      一是建立典型案例筛选发布制度。各单位将具有重大典型教育意义、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关系密切的暴力恐怖、非法宗教、失职渎职、贪污贿赂、非法集资、电信诈骗、征地拆迁等案件,作为释法重点,通过部门网站、内部刊物、电子显示屏和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定期向社会发布。发布内容包括基本案情、裁判结果和典型意义,使公众更加了解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的过程,了解案件审理、办结情况,推动司法公开、依法行政。 
      二是建立以案释法媒体传播制度。各单位注重加强与新闻媒体联系协调,推动制播以案说法类节目(栏目),邀请法官、检察官、律师以真实案例讲解法律条文,邀请公安、城管、工商、环保、教育、卫生、食药、税务等行政执法人员针对行政执法重点难点问题以案说法。强化互联网思维,通过微信、微博、微电影、手机APP等新媒体发布典型案例,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便捷的学法用法渠道。定期编辑推出司法典型案例和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征收、行政处罚及行政程序瑕疵等方面典型案例,指导司法执法实践。
      三是建立以案释法宣传讲解制度。积极推行以案释法宣讲制度,选取司法实践中具有典型指导意义的案例,发挥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法律顾问、法制副校长的作用,通过举办法治讲座、居民法律大讲堂、法治报告会和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单位等形式,结合实际宣讲法律、介绍司法执法情况,为各类普法对象释疑解惑,以身边人说身边事,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贴近百姓、贴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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