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在全市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包片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02.09.2015  17:51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在全市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包片

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济建发〔2015〕13号

 

各县(市)区、高新区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近期中央、省、市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国家、省、市有关会议部署要求以及鲁建办字〔2015〕22号文件精神,扎实做好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市城乡建设委决定组成4个督导组,对全市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包片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重点

此次包片督导检查工作,着重对各县(市)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工作进行重点督导检查,同时对在建工程、重点企业进行督导检查。

督导重点:(一)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一系列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情况。(二)强化属地安全监管措施、落实监管责任情况;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严格执行事故查处督办制度,落实安全事故追责四条措施,对责任企业和人员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情况。(三)建立安全生产工作的“专家检查问题台账、企业隐患整改台账、应急处置及职工培训台账、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台账”的有关情况。(四)建立和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情况。(五)在建房屋建筑项目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治理、打击转包违法分包等工作进展情况;工程实体质量、施工安全、建筑市场行为等情况。

二、时间安排

9月1日开始,年底前完成,到达时间和工作衔接等由各督导检查组电话通知。

三、督导检查程序

(一)听取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开展情况汇报。主管部门提供有关工作台帐、文件资料,出具在建房屋建筑项目清单。

(二)检查项目确定。检查项目由督导组采取“扫马路”和从项目清单中随机抽选方式确定,其中:住宅工程以保障性住房和棚改安置房为主,公共建筑项目以学校、医院、商场、办公楼等项目为主。

(三)实地督导检查。督导组对部分项目进行实地检查,由当地抽调相应领域的专业人员随行。对于认定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存在施工安全隐患、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的,依据专家提出的技术意见和建议,督导组提出有针对性的督导意见,必要时下达隐患整改建议书,由当地主管部门签收。

(四)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召集主管部门分管负责人和部分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负责人开展安全生产谈心对话活动,面对面进行深入交流,相互借鉴,相互启发,相互警示。
      (五)集中反馈检查情况。督导检查结束后,在带队领导综合反馈的同时,由检查组专家向主管部门和项目各参建主体,逐个项目进行具体反馈。

四、督导检查方式和程序

从9月1日起一周内,各督导组组长要尽快带队到所负责的县(市)区开展督导。从现在开始到年底,各督导组每月至少两次要到包片县(市)区开展一次督导检查。从9月份开始,每月督导情况月底前要形成书面报告送交委质量安全管理处。整个督导检查活动结束后,各督导组要形成全面的书面报告,于2016年1月底前送交委质量安全管理处。

五、督导检查组成员
    共分4个督导检查组,委有关领导任组长,相关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每组配备施工安全专家各2人,建筑市场专家1人,联络员1人(名单见附件)。

六、有关要求

(一)各督导组对此次督导工作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认真研究安排督导工作,确定专人具体负责,确保督导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二)督导工作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主管部门属地管理责任和上级检查督导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要节点,督促指导各地将专业监管力量向重大危险源、重点企业和安全生产薄弱地区、薄弱环节倾斜。提倡和鼓励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拿出专项经费聘请高水平专家对重点领域开展全面彻底的隐患排查,切实提高督导检查和安全排查工作的科学性、专业性、精准性和实效性。要注重不断改进和创新督导工作方法,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

(三)各地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坚持企业自查、专家排查、属地检查、上级督查的原则,切实突出企业主体责任。对重大安全隐患排查不清、整改不力的企业,要实施严厉处罚,切实把事前防范的压力传导给企业,尽最大努力避免事后处罚追责造成的损失和被动。

(四)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要与督导检查组搞好沟通协调,及时协调解决督导检查中遇到的问题,积极配合做好督导检查工作,对督导检查组提出的整改意见要认真抓好落实,及时反馈。

(五)各督导检查组要轻车简从,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公务接待的有关规定,维护督导检查组良好形象。

联系人:张涛,联系电话:13969083988,传真:66605632,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 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包片督导检查分组表

2.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情况检查表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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