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扎实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建设

28.10.2016  17:31

 

 

      近年来,临沂市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长效机制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积极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不断增强法治观念、法治为民的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奠定基础。
      一是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意见》,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切实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列入工作议程,作为理论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坚持党委中心组政治学习与法律学习同步安排、同步布置、同步考核,落实学习计划、落实学习内容、落实学习时间、落实学习人员,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二是完善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制度。 对领导干部参与法治讲座做出明确规定,市级领导和市直部门领导在主会场学习,各县区领导和县直部门领导在本县区分会场通过直播系统同步收听收看。近年来,共邀请国内著名专家利用沂蒙干部大讲堂作领导干部学法辅导报告13场次,各县区、市直各部门举办法治讲座累计2700余场次。
      三是建立领导干部法律培训制度。 建立健全干部培训必设法治课制度,将领导干部学法培训列入《全市重点专题培训班计划》。举办了“依法行政能力提升班”“法治政府建设培训班”,分批组织市、县领导干部到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以每班次不少于50人的规模进行了四个班次的集中培训,提升了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能力。
      四是强化领导干部学法考试制度。 在全市开通无纸化在线学法普法考试系统,建有法律知识资料和随机生成的试题供全市领导干部日常学习,每年年底利用该系统组织领导干部进行普法考试,考试成绩记入普法档案。积极推行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制度,有效激发了干部自觉学法的积极性。
      五是开创领导干部带头讲法制度。 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领导干部带头讲法的意见》,确定讲法主体为市、县、乡领导班子成员和市、县直各部门、单位领导干部,坚持以讲促学、以学促用、学用结合、重在实践的原则,主要利用党委(组)理论中心组读书会、领导班子会、全体人员会或集中学习、培训会等形式,讲解法律知识,营造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六是严格落实考核制度。 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干部选拔任用、考核领导干部的依据,纳入各级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平安临沂”建设考核,并且列入学习型党组织、文明单位创建的重要内容,形成“硬指标”“硬约束”“多方位”考核的推动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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