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打造三环相扣环保边界联动执法网络

13.04.2015  14:17

  4月10日,青岛黄岛区、日照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日照五莲县以及潍坊诸城市四个区市环保部门签署了《黄岛区行政区域边界地区环境执法联动协议书》,将对边界地区的突出环境问题联合开展追踪溯源和联合检查,对属地不清的边界土小企业进行联合拆除、取缔。按照“联合治污、团结治污”的原则,促进行政区域边界地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据悉,这是青岛市区(市)一级环保部门首次和其他地区环保部门签署联动执法协议,也是继青岛、东营、烟台、潍坊等半岛流域6市环保局共同签订执法联动协议、青岛市辖区内11区市环保部门签署《青岛市行政区域边界地区环境执法联动协议书》后,青岛市在解决行政边界地区污染问题方面的又一大动作。

  三环相扣,边界联动执法网络逐渐形成

  边界区域是‘污染游击队’比较活跃的地区。由于权属不清、环境监管薄弱等诸多原因,在一些行政边界地区,往往存在企业违法排污和土小企业死灰复燃现象,污染纠纷时有发生。

  一旦各地环保部门各自为政,形不成执法监管合力,容易让违法企业钻空子。

  2014年10月30日,青岛、东营、烟台、潍坊、威海、日照6市环保部门签订《半岛流域行政区域边界地区环境执法联动协议书》,达成了坚持共防共治、坚持属地管理,实行信息共享,开展联合监测和联合执法,做好部门协调和移交等一些列协议。为了更好解决青岛市内各区、市间的边界环保执法问题,2014年12月23日,青岛市组织辖区内所有区、市签订了环境执法联动协议。”

  青岛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边界地区环境污染监管主要集中在基层环保部门,而基层环境监管能力相对较弱,这给边界地区环境污染监管造成了很大困难。此次黄岛区和分属不同地市的其他县(市、区)签署联动执法协议书,是对半岛流域行政区域边界地区环境联动执法的进一步深化,这也意味着围绕边界环境联动执法,青岛市正在形成一个相邻地市间、辖区内各区(市)间、区(市)和相邻的属于其他地市的县(市、区)之间三环相扣的执法网络。

  “这将进一步打破联合治污的行政区划屏障,突破各地解决跨界污染纠纷处理,环境突发事件协同应急等问题瓶颈,使今后涉及地市以及县(市、区)交界的‘三不管’地界管理更规范。”该负责人表示。

  信息共享推进环境污染问题快速处置

  根据协议书,四地环保部门将坚持属地管理。定期开展辖区内排污企业排查,抓好环境信访和媒体反映的环境问题查处工作。同时实行信息共享,定期通报本辖区环境质量状况、污染防治工作进展、环境风险源排查、土小企业整治、信访舆情受理等方面的情况,加强工作交流,及时研究解决边界地区环境污染问题。

  “举个例子,当发生跨界污染、生态破坏或其它可能影响相邻市、县(市、区)环境的突发事件时,事发地环保部门要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启动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出控制、消除污染的应对措施,并在第一时间通知可能造成环境影响的相邻市、县环保部门,相邻市县要在人力、物资、设备、信息等方面给予事发地提供支持,并积极配合做好污染事件处置工作。下游地区环保部门发现因上游污水团入境造成的污染事件时,应第一时间告知上游地区环保部门,督促其迅速采取拦截措施并开展溯源,同时启动本辖区应急拦截措施,严防污水团下泄。”黄岛区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进一步解释。

  联动执法促进区域环境质量改善

  四地环保部门还将实行联合执法。对余边界地区的突出环境问题联合开展追踪溯源和联合检查,对边界环境污染纠纷案件积极协商查处,对属地不清的边界土小企业进行联合拆除、取缔,对危险废物异地倾倒案件积极配合对方调查取证。

  对于环保部门难以解决的环境污染问题和纠纷,要及时报请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对当地不能协商解决的,报请上一级环保部门或上一级政府协调解决。

  同时开展联合监测。开展跨区域、跨流域环境质量联合监测和环境安全预警预报,一旦发生边界环境污染事故时,双方立即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预案,联合开展现场检测。

  搞好部门协调和案件移交。积极建议当地政府根据边界地区环境容量及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调整产业结构,优化工业布局,严把环境准入,严禁新上高污染、高能耗的企业。对辖区发现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要按照省公安厅、省环保厅关于建立公安环保联勤联动机制和案件移送的规定,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部门立案侦查;对日常检查发现或信访举报属相邻市、县管辖的环境违法案件,及时移交移送有关材料,并协助做好调查取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