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柴油黄标车“黄改绿”可获补贴

30.10.2014  17:45

  根据《山东省黄标车“黄改绿”补贴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2005年1月1日后注册登记、排放达到国Ⅱ标准、行驶里程不超过30万公里的、黄标非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可以通过取得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非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过加装尾气净化装置,使其颗粒物排放达到国Ⅲ以上标准的绿标车水平,同时换发“黄改绿”环保检验标志。 

  此次“黄改绿”的对象是在山东省注册登记的再用柴油黄标车,车况及发动机应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外省登记注册车辆不在改造之列。 

  《办法》称改装价格由市场决定。省环保厅会同省交通运输厅参照已实施“黄改绿”的地区做法,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具有“黄改绿”工作业绩的改装企业推荐名单,并由其向社会公布各种车型的改装价格。目前,这些企业仍在进行资质核查中,近期将在市环保局网站上进行公布。 

  车主自愿对在用柴油黄标车实行‘黄改绿’的,政府将予以补贴。按照“黄改绿”的改装价格,政府和车辆所有人各承担50%。其中政府承担部分原则上不超过同时段、同车型的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标准。这部分资金将按照《山东省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管理办法》的标准发放。财政部门将在车主或经办人办理补贴资金申领签字手续后2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发放给车主。 

  自愿进行“黄改绿”的黄标车车主,经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检测,排放达到环保标准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核发“黄改绿”环保检验标志,也就是“绿标”。 

  目前,威海市相关部门正按照省里的《办法》制定威海市实施措施,预计11月中旬即可正式实施 。届时,有意愿的车主可在黄标车提前淘汰联合办理窗口增设的“黄改绿”服务窗口,按照流程,办理补贴资金申报、申领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