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档案局开展市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单位创建活动

09.01.2017  17:3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山东省档案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关于在全市开展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市档案局继续在全市开展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单位创建活动。近日,市档案局业务指导人员对申报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的单位进行了全面测评。

经测评,全市33家单位被命名为枣庄市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单位。

这项活动的开展,有力提升了基层档案室档案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对推进全市档案事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责任编辑: 枣庄_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