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莱市环保局多措并举推进行政审批改革

25.12.2015  10:37

  蓬莱市环保局认真落实全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要求,出台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的制度和措施,推出创新监管、改进服务的举措,为企业松绑减负,为创业创新清障搭台,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及时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对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和省政府、烟台市政府下放或者委托该市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时在5个工作日内向市审改办提出承接落实意见。同时根据上级指示及时取消建设项目试生产的环保审批。 

  二、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将行政审批职能全部整合到行政许可科,行政许可科整建制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按“应进尽进”的原则将审批事项全部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全面实行“两集中两到位”。对行政审批事项通过相关网站进行逐项逐要素公开。对行政审批事项逐项制定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并按照编制公布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项目清单,逐项编制并公布行政审批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放在行政审批窗口便于公众取阅。 

  三、认真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一是梳理了行政权力设立依据,并在依据(法律、法规、规章、上级文件等)调整后,在10个工作日内向市审改办提出行政权力及权力流程运行监督图调整意见的。二是编制公开政府责任清单,做到了职责边界清晰,明确了公共服务事项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保障制度落实。向窗口派驻专人并签订授权文件、使用审批专用章的同时,严格落实“法无授权不可为、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制度要求,实行督查督办监管长效机制,对权力运行进行全程、实时监控,切实提高行政效率。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制度,明确风险点和防控措施,实行风险等级管理,强化权力制约监督,并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做到依法行政,规范权力运行,保障制度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