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第一个“先批后审”试点项目批出

22.10.2014  10:18

  10月21日,山东淄博傅山热电有限公司《1×170t/h、1×220t/h锅炉烟气脱硝项目》经市环保局窗口工作人员材料审核、网上受理公示、出具审批意见等办理程序,半个工作日内第一个“先批后审”试点项目批出。打破了我市项目审批“先审后批”固有模式,变“审批”为“批审”。

  《淄博市行政审批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方案》试行以来,市环保局按照“应减必减、该放就放”的原则,在前阶段削减行政许可事项基础上,将建设项目分为影响重大、影响较大、影响较小和影响轻微等四大类,对不同类别项目采取差别化的审批程序及方式,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按照项目性质、污染轻重、选址位置、环境敏感程度等要素,选取水利、农林牧渔、城市基础设施、社会事业与服务等8大类,防洪工程、农田改造、经济林基地、防风治沙、基础地质勘查、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查、矿产地质勘查、脱硫脱硝除尘等40小类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承诺切实落实各项环保要求的前提下,可打破项目审批“先审后批”固有模式,变“审批”为“批审”,原来前置审批的环评文件只要在项目正式开工前完成相关报批手续即可,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由原来的报告书30个工作日,报告表15个工作日缩短至2个工作日内完成,为项目落地和后续推进赢取宝贵时间。

  通过“先批后审”试点项目的试行,能更好的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部署和要求,全力推进环保行政审批管理创新,优化审批流程,改进审批方式,健全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效能,提升服务水平,实现我市环保审批工作 “事项最精简,审批最规范,服务最高效,收费最低廉,信息最透明,群众最满意”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