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标识喷涂工作按期完成

03.07.2017  16:52

按照市车改领导小组部署要求,为提高公务用车使用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规范公务用车的使用和管理,自6月15日开始,市机关事务局组织对市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进行了标识喷涂。截止6月30日,喷涂工作按期完成,93家市级党政机关应喷涂公务用车524辆,实际喷涂501辆,其中喷涂“公务”标识410辆,喷涂“行政执法”标识91辆;23辆车因涉密、报废等其他原因,车主单位向市车改办提出了拟不喷涂申请,待审批。

  为确保6月30日前完成喷涂,市机关事务局强化服务意识,分审核、现场两组,分头组织,协同快速推进,做好三个“主动”,一是主动与市车改办、财政局做好政策衔接;二是主动与标识喷涂企业联合办公,缩减程序;三是主动上门为公务用车使用单位做好服务,让公务用车使用单位少跑路。还针对近期气温高、降雨多的实际,协调在龙奥大厦和市政务服务中心分别设置了一处带有顶棚的集中喷涂作业点,改善了喷涂作业环境,受到喷涂企业和公务用车使用单位好评。

  济南市公务用车监督电话0531-66602345也同步开通,由专人24小时接听群众来电。截至6月30日,共接听群众来电14个,其中咨询电话8个,举报公务用车乱停乱放等行为电话6个,均按规定进行了处理,监督作用初步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