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

28.01.2015  15:31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公布了 “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名单,全国共确定37个市(州)、县(区)作为实验区,我市作为唯一的计划单列城市名列其中。

近年来,青岛市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特殊教育的政策法规,坚持“特事特办”原则,以促进教育公平为目标,大力发展特殊教育,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水平明显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为 98%。2014年,青岛市特殊教育经验在山东省特殊教育暨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电视会议上做典型发言。近期,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青岛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4-2016年)》,进一步加快全市特殊教育发展步伐,提升特殊教育教学质量,使每一个残疾孩子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

自2015年起,青岛市将根据教育部的要求,用2-3年的时间,以加快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进一步提升特殊教育质量为目标,围绕实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所确定的特殊教育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市南区教育局、城阳区教体局、平度市教体局和青岛市中心聋校为先行实验单位,重点开展送教上门、随班就读、医教结合三项实验,探索特殊教育改革的相关配套政策,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和工作机制,为全国其他地区提供经验,发挥示范带头作用。(青岛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