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部署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年”活动

09.03.2016  12:37

      近日,聊城市普法办部署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年”活动,实施法治文化建设“七大工程”,全面弘扬法治文化,活跃群众法治文化生活,提升全民法治素养。
      一是法治文化活动惠民工程。联合文化、宣传部门开展法治公益电影下乡、法治文艺演出活动,扩大法治文化的引导力和影响面。
      二是法治文化阵地拓展工程。每个县至少在县城建一处规模较大、特色显明的法治主题公园或法治广场;至少在两个以上乡镇驻地建有法治广场;至少在三个以上村(居)建有法治小广场、法治文化大院等主题鲜明的法治文化阵地。
      三是法治文化精品创作工程。每个普法成员单位至少推荐一个法治文艺代表作品;每个县(市区)至少举办一场法治书画或法治漫画、法治摄影、法治歌舞汇演等法治文化活动;每个县(市区)至少拍摄一部公益普法宣传片或公益普法广告、法治微电影等。
      四是法治文化理论创新工程。每个县(市区)、每个市直系统至少提交一篇法治文化理论研究报告;每个县(市区)举办一次法治文化理论研讨会;依托院校、法学会、律师协会等学术团体和研究机构建立一个法治文化研究平台。
      五是法治文化队伍素质提升工程。组建一批由法学院学生、司法或执法岗位离退人员等社会各界法律人士组成的法律志愿者队伍;一批由各类法治文艺人员组成的法治文艺志愿者队伍;一批由检察官、法官、执法人员、律师、法学专家等组成法治文化宣讲队伍。
      六是法治文化品牌创建工程。各普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结合部门行业实际,深入挖掘传统文化的法治元素,发挥地域、部门、行业特色文化优势,凝练培植一个法治文化的亮点,打造一个法治文化的品牌,选编一批“以案说法”的典型案例,树立一批带头学法讲法的先进法治人物,形成“一县一特色、部门有特点、行业有亮点” 的法治文化品牌。
      七是法治文化媒体传播工程。各县(市区)建立一个综合性专门普法网站;开通一个微信或微博等普法新渠道;在本级官方媒体上至少开办一个法治宣传专栏、专刊、专版;市直部门要有一个自己的普法宣传网页或法治栏目(本部门网站设立法治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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