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重拳治理工地扬尘 7月1日前不达标将停工

22.06.2016  15:58

  工地扬尘是造成大气污染的罪魁祸首之一,自6月1日起,济宁市所有建筑工地要对照有关规定要求,认真查找扬尘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方案整改。从7月1日起,凡达不到验收标准和验收不合格的在建工地,一律责令停止施工;已停工工地未整改或整改达不到标的,将对其进行处罚。

  全市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动员大会召开以来,市住建局成立了建筑扬尘治理“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与各县市区住建局、市直监管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订建筑扬尘治理承诺书,要求全市所有施工工地达到“8个100%”的标准要求。“‘8个100%’的标准是指,施工现场围挡、进出道路硬化、驶出车辆冲洗、运输车辆密闭、裸露物料覆盖、特殊作业及扬尘地块喷淋洒水、出入口路段清扫洒水、暂不开发土地绿化等八项内容,全部达到100%要求,确保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取得实效。同时,主要施工道路要安装喷淋喷雾系统,7层以上建筑单体外架要安装喷雾系统,在大门进出口明显处须设置扬尘防治监管公示牌,并公布扬尘污染投诉电话。

  在工地扬尘治理中,我市对在建项目实行“一停工、二整改、三验收、四复工”的要求,对裸露地块实行“一撒种、二喷洒、三覆盖、四压实”的方法,用以督导加强建筑扬尘治理工作。近日,市住建局对市直管的33个和14个县市区所有建筑工地全部进行了拉网式检查督导,采取不打招呼、不下通知、直接到现场的方式,累计检查建筑工地18713人(次),下发督导函16份,查处25家违法企业,罚款124.6万元。

  在运输过程中,为破解道路遗撒和渣土运输这一扬尘整治方面的重点难题,住建与城管、公安、交通开展联合执法,要求运输企业增设自动化全密闭装置和卫星定位设施,按照审批的运输时间、路线到指定的地点倾倒填埋,防止监管“真空”。加强道路保洁清扫力度,严格落实洒水制度,防止道路扬尘。为接受社会监督,城建12319热线全天候24小时受理群众监督,鼓励市民群众通过电话、网络、随手拍等方式参与扬尘治理工作,建立了‘建筑扬尘治理微信群通报平台’,第一时间上传检查督导情况,做到即时检查即时整改。源头治理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下一步将继续对在建工地建立完善分阶段核验制度,着力加强扬尘治理监管,倒逼企业落实扬尘治理措施;建立红黑榜制度,对在建工地扬尘治理情况进行检查排名,并进行公示通报,奖优罚劣,适时组织召开全市建筑扬尘治理示范工地现场观摩会,通过示范效应,总结推广先进管理治理经验,不断提升全市建筑扬尘治理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