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顺利通过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实地检查验收

29.04.2016  23:43


  4月21日——23日,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检查验收组对烟台市创建工作进行了实地查验,验收组先后听取了烟台市创建工作汇报,审阅核查了创建工作档案材料,随机选取并实地考察了市县镇村四级公共文化设施,从总体评价、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服务供给、组织支撑、资金人才和技术保障、公共文化服务评估及其他七个方面共28项72个指标,对烟台市创建工作进行了验收评分。



 

  验收组认为,烟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创建工作,把创建工作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相结合,建立了烟台市公共文化服务协调机制,将公共文化服务系统示范区创建纳入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将公共文化服务经费纳入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并逐年增加资金投入。在创建过程中,烟台市结合本地实际,大胆实践,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探索形成了一些在本区域乃至全国具有示范意义和推广价值的创新经验和做法。通过示范区创建,烟台市进一步优化了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增加了服务供给,提升了服务效能,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公共文化服务获得感和满意度。圆满完成了创建任务,各项指标达到了创建要求。

  一是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创新取得新的经验。围绕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所开展的一系列积极探索和实践,走在全国前沿,是对中央《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精神的准确把握和有效落实,特别是公益文化项目推介会机制、大剧院“三位一体”运营模式、文化类社会组织孵化机制、名人艺术馆建设等公共文化社会化发展经验做法,在全国具有重要示范意义和推广价值。

  二是公共文化供给结构和内容不断优化。建立了部门协同、城乡联动机制,整合各种公共资源,丰富城乡居民文化生活;注重多样化供给,通过文化艺术季、专业艺术院团演出季等文化活动,满足不同群体文化需求;增加公共文化服务的高端产品,优化供给结构,为群众提供多样化选择空间。

  三是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高。实施面向基层的“六进工程”,面向特殊群体的“暖心工程”、“农民工文化保障行动”,针对基层群众、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特点和要求,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城乡之间和不同群体间的均等化。

  同时,专家组就进一步统筹不同县域均衡发展、图书馆和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以及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水平等方面提出指导性意见。

  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验收工作分为制度设计研究课题评审、过程管理考核及公共文化服务群众满意度测评、创建办公室组织验收组实地检查、会议集中评议五个阶段。验收实行百分制评价,其中制度设计研究课题评审结果占总分比重的15%、过程管理占10%、群众满意度测评占15%、实地检查占35%、会议集中评议占25%。通过此次实地检查验收是烟台继今年1月以全国东部地区总分第三名的优异成绩通过示范区创建制度设计研究课题评审之后,取得的又一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