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齐抓共管维护南四湖生态平衡

01.04.2015  23:03

每年春季3月-6月是南四湖自然保护区野生动植物繁衍生息的关键时期,为进一步加强南四湖自然保护区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南四湖流域生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济宁市南四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从各自职能角度出发,分别采取不同措施,严厉打击乱捕滥猎、乱采滥伐等行径,强化南四湖流域生物资源保护力度。

 

市渔业部门联合微山县、鱼台县地方政府,从切实加强湖内渔业资源管理及保护生物多样性角度出发,在南四湖上、下级湖各设置5万亩禁渔区,常年禁止捕捞作业,同时在南四湖上、下级湖实验区各设立1万亩的禁采区,促进湖内鱼类资源修复及生态环境改善。

 

市环保部门携同微山县、鱼台县政府共同划定水生经济植物种植区域,通过种植芦苇、莲藕、芡实等水生植物开展水质净化,进一步改善南四湖湖区水质状况,确保水质安全,维护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的调蓄地功能。

 

市林业部门和市湿地保护管理中心根据山东省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对涉及我市修复湿地、利用湿地及水质净化等项目开展实地调研,指导有关县市区编制落实方案,并在微山、鱼台两县启动5500亩湿地生态岛建设工程,为南四湖湖区鸟类栖息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打下坚实的基础。

 

市公安部门主动联合任城区政府、太白湖新区管委会、微山县政府对湖内采砂船只进行了严厉的打击,确保南四湖流域野生动植物资源生境得到有效保护。

 

同期,各县市区也纷纷采取不同措施加强湿地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