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师生坚决拥护中共中央对周永康开除党籍移送司法的决定

08.12.2014  17:22

2014年12月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并通过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周永康严重违纪案的审查报告》,决定给予周永康开除党籍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中央开除周永康党籍并移送司法的决定公布后,学校师生一致表示坚决拥护党中央的正确决定,期盼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从根本上预防和杜绝腐败,积极推进依法治国。

——中央决定充分彰显从严治党有行动。 师生认为,周永康的所作所为完全背离了党的性质和宗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极大损害了党的形象,给党和人民事业带来了巨大损失,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中央开除周永康党籍并移送司法的决定,查办周永康案件,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反腐倡廉、整饬吏治的坚定信心和历史担当,充分彰显了党中央坚定不移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惩治腐败的坚强意志和坚决态度,严正宣示了我们党自我净化、自我革新的政治勇气,再次明确了我们党坚持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反腐没有禁区的原则。

——中央决定充分体现惩治腐败无禁区。 师生认为:我们党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保持高压态势抓反腐败工作,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形成了正风肃纪、崇清反腐的正能量,得到全国人民的衷心拥护和支持。周永康这样的大老虎被打落,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坚定的反腐决心和依法治国的理念,也充分说明,在中国腐败没有特区,惩治腐败没有禁区,不管是谁,不管地位多高,影响多大,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将被一查到底,绝不姑息,严惩不贷。

——中央决定充分说明依法治国在路上 。师生认为:“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价值选择上的导向。查处周永康案,是对党和人民事业的高度负责,是对党的纪律的坚决捍卫,是对社会主义法治的坚定维护,是落实四中全会精神的生动体现,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强烈信号,让人们对法治中国建设充满期待。师生坚信,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我们的党和国家一定会以法律的武器将“打虎”行动进行到底,实现十八大提出的“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目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山东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