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结婚去帮忙放炮摔伤 获赔偿10万余元

05.11.2015  11:42
  本报讯(记者 庄会良 通讯员 刘善霞    王晓) 张伟(化名)和李明(化名)是多年同学,2013年10月31日是李明大喜的日子,张伟应邀前去帮忙,然而,帮忙过程中却发生了意外。

  按照日照本地习俗,结婚时的迎亲车队应由一辆锣鼓车打头,而张伟正是被安排坐在打头车的货厢内放鞭炮。锣鼓车是李明事先向王玲(化名)借的,车由李明的另一位好友陈磊(化名)驾驶。为了燃放鞭炮方便,张伟特意选择坐在车斗尾部。接上了新娘后,一行人欢欢喜喜,另外几个帮忙的朋友坐在车斗内敲起了锣鼓,张伟也点燃了鞭炮,准备向外抛出。然而,就在这时,鞭炮却在车辆行驶过程中燃进车内,张伟赶紧躲闪,却避之不及从车上摔下,当场昏迷,众人赶紧将张伟送往医院。后经鉴定,张伟有两处伤势构成伤残。断断续续住院三个多月后,张伟基本痊愈。后由于与李明等人协商赔偿医疗费等未果,其将“喜主”李明、车主王玲和驾驶员陈磊一起告上法院,要求三名被告赔偿自己各项经济损失19万余元。而三名被告认为,自己对发生在原告身上的损害并无过错,其受伤完全是自身原因造成,因此没有赔偿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