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党员干部德廉和党风党纪知识补考测试的通知  

06.09.2016  20:02
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按照省纪委党员干部德廉和党风党纪知识学习测试总体安排,定于 9 月下旬组织补考测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测试对象
      7 月集中测试时,成绩不合格和应考未考的全市实施公务员法、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及事业单位副处级至副厅级党员干部,市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市纪委机关及各县(市)区纪委应考未考或成绩不合格人员。
      二、测试安排
      1.本次补考测试不再进行书面报名,9 月 5 日至 9 日,测试人员直接登录济南市纪委监察局网站报名注册; 9 月 12 日上午 10时后测试人员可登录网站查询、打印准考证;9 月下旬进行集中测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测试时,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
      2.补考测试题新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内容。测试题在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上线,测试人员可按照身份类别选择相应试题自主下载、 在线学习和模拟测试。
      3.补考测试工作由省纪委机关、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统一组织,测试时省、市有关部门将组成巡考组进行巡考。
      三、有关要求
      1.测试人员报名注册时,市直部门(单位)人员请选“市直”,并在列表中选择所在单位,单位未在选项中的,请选主管单位或其他,并在“现任职务”一栏详细填写单位名称及职务;各县(市)区、高新区人员请选相应的县(市)区,并在“现任职务”一栏详细填写单位名称及职务。
      2.测试人员报名注册时,须按要求上传个人照片,并于 9 月9 日前查询注册信息是否审核通过,未通过人员除不在测试范围的,请及时补充信息。
      3.测试人员因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填写错误,重复注册的,须及时联系市纪委宣传部删除错误信息。
      4.因不按上述要求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和上传个人照片,影响参加测试或成绩反馈的,由补考人员本人负责。
      5.各有关单位党组织要继续把此次补考测试作为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落实好,将有关要求通知到每一位应补考人员,确保应考尽考。

 

来源:    济南市农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