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五项措施加快大气污染治理步伐

13.06.2016  17:21

  去年以来,平原县以“稳水、重气、抓危废”为工作抓手,“五措并举”突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制定方案抓规范。依据德州市《企业燃煤设施全面达标工程实施方案》、《德州市商混企业扬尘污染整治实施方案》、《德州市堆场料场扬尘污染整治工作方案》及《关于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调度通报的通知》的有关精神,平原县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及时制定出台了平原县《关于企业燃煤设施全面达标工程的实施方案》、《关于商混企业扬尘污染整治的实施方案》、《平原县露天烧烤油烟污染专项整治方案》、《平原县城区渣土运输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关于堆场料场扬尘污染整治的工作方案》和《关于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调度通报的通知》等,通过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建立了大气污染防治的规范。

  二是成立组织抓运转。成立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大气办),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友国任办公室主任,县环保局、城管执法局、经信局、中小企业局、电视台、经济开发区、龙门办事处等10个重点责任单位实行集中联合办公,负责统一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每周及时汇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在经费装备上县政府给予了大力支持,配备了两辆专用车辆和电脑、打印机等设备,确保大气办工作有序顺利开展和协调运转。 

  三是落实责任抓落实。县政府与13个乡镇(街区)、县属市控以上企业签订了2016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责任书具体规定了2016年的各项环保任务及完成时限。 

  四是专项检查抓漏洞。平原县大气办对辖区内燃煤锅炉、堆场料场及化工、涉危险废物等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电视台跟踪录像,严查扬尘治理隐患和“纰漏”。根据各种情况的完成进度制定了工作台账,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倒逼企业提升治理能力。同时,县大气办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及时下达《整改督办通知单》,明确整改要求。 

  五是督导检查抓整改。建立动态目标督导考核办法,采取明查、暗访、抽查等多种方式,对各乡镇和部门整治工作每周进行巡查调度、汇总通报。及时掌握各部门和乡镇工作动态,每天巡查工作进展情况,每周汇总一次,将工作汇总情况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向责任部门和乡镇(街、区)通报的同时,对存在问题,工作不到位的及时发放限期整改督办单,并向全县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整治工作进展缓慢的,采取挂牌督办、媒体曝光,倒逼推进;对慢作为、懒作为、乱作为、不作为的上报县委、县政府,严肃问责;对严重违法、屡查屡犯的企业,督促相关部门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严肃追究刑事责任;对完不成整治任务的部门、乡镇上报县委、县政府建议实行“一票否决”。5月23日至26日,平原县两办督查科与县大气办、环保局、城管执法局、经信局、工商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采取“一听二查三看”的方式,对全县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检查重点是燃煤锅炉治理、扬尘治理、VOC治理、在线监测、渣土车治理、建筑工地、商砼企业等七个方面,对存在的问题现场下发整改督办单,并形成督查报告,督促加快整改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