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四轮驱动”促环境监察工作上水平

03.03.2016  10:55

  2016年,平原县将采取四项措施加大环境监察工作力度,力促环境质量再提高。 

  一是抓重点,改隐患。按省、市要求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和数字监控体系,强化技术监控,实现环境监管执法全覆盖。以“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水环境治理完善提高,危险废物监督管理”为重点抓好各项监察专项行动后督察工作,确保问题和隐患整改到位。 

  二是重培训,提水平。加大监察执法人员全员培训,增强工作的计划性、严谨性、精准性、时效性、完整性,全面提升环境执法监管和办案水平。 

  三是强监管,严执法。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配合,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对停产半停产企业、废弃砖瓦窑厂、闲置院落、用水用电增容扩容等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全面排查,依法取缔小炼油、小电镀、小化工等“土小”企业,防止死灰复燃。 

  四是办信访,重宣传。换位思考、客观公正、妥善处理群众环境信访诉求,做到有访必到,有查必果,及时反馈。利用报刊、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体大力宣传、普及环保知识和法律法规,在《关注环保》电视栏目中设立曝光台,曝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