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小农水管护机制创新升级

27.11.2015  13:57

  2014年12月,平原县成功争创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县,依据《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运行管护的指导意见》和试点工作内容,结合该县实际,重点对现代农业和高效节水示范县工程(统称“小农水”工程),从产权改革管护体制、建管机制、经费筹措使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改革创新,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小农水工程“建、管、用”相结合的长效机制,为工程长期充分发挥效益提供了可靠保障。 

  管护体制创新  责权利明确 

  平原县小农水工程已实施了五年五期,确立了 “中心+协会”的管理模式。但在管理55座泵站、80眼机井和20万亩农田的过程中,由于工程产权不明晰,管护机制不健全,造成乡镇统筹协调及工程管理的主导不利,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程效益的发挥。 

  平原县在机制创新工作中,发挥优势,补齐短板,在乡镇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架构内成立乡镇专管组织——乡镇农村灌溉技术服务中心,建立“县灌溉中心+乡镇灌溉中心+用水户协会”的三级组织体系。县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的意见》,明确了职责分工。县农村灌溉技术服务中心,负责产权移交、业务管理和技术培训指导、水源调度审批,对乡镇农村灌溉技术服务中心及协会运行管理进行监督。乡镇农村灌溉技术服务中心。负责产权接收、组建管理督导用水户协会运行及维修养护资金费用落实。灌区农民用水户协会。服从乡镇农村灌溉技术服务中心的监督管理,征收小农水工程灌溉维修基金,做好泵站管网等小农水设施的维修、看护及保养。从而形成了三方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责权利明确的小农水工程管护体制。 

  建管机制创新  建管一体化 

  为增强小农水工程的透明度和群众的认可度、参与度,平原县小农水工程进一步完善建管机制,建立公开公示制度,让管理者、使用者充分参与到设计、施工、验收、移交等工程建设管理全过程,使工程建设管理更加规范、科学、高效。 

  在设计阶段,项目法人组织中标设计单位、县农村灌溉技术服务中心、乡镇农村灌溉技术服务中心和用水户协会共同参与项目前期工程勘查设计工作,形成群众认可的设计方案;乡镇做好项目区迁占工作。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按工程设计施工,并接受监理和县、乡农村灌溉技术服务中心及受益群众的监督。工程竣工后,项目法人牵头组织施工、监理以及县、乡农村灌溉技术服务中心和群众代表进行试水打压和试运行,并申请上级业务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县农村灌溉技术服务中心代表县政府将工程产权移交给乡镇农村灌溉技术服务中心,再由乡镇将工程使用权移交给各用水户协会。通过推行建管一体化,确保将小农水工程建成优质高效和受益群众满意的惠民工程。 

  经费管理创新  奖惩激活力 

  小农水工程能否高效运行,管理是基础,资金是关键。 

  平原县水务局与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平原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维修养护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范了小农水管护资金的筹措和使用。 

  平原县小农水工程管护资金,采取产权所有者和使用者筹集为主,政府绩效考核奖励为辅的机制。具体筹资渠道,一是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财政对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给予的支持。二是项目乡镇和用水户协会从灌溉水费中提取不低于1元/亩次的费用作为维修基金,乡镇农村灌溉技术服务中心负责管理统筹使用。三是建立小农水工程管理维护考核奖惩制度,对考评不合格的进行问责,对先进乡镇、部门、协会进行表彰奖励。同时,该县在项目乡镇设立了小农水工程维修养护专项资金账户,用于小农水工程养护。目前,上级专项维修资金已全部列入乡镇灌溉技术服务中心账户,维修工程已全部完成。基层服务能力建设资金已完成招标,购买了电脑、打印机、扫描仪、传真机、水准仪、经纬仪、GPS系统、维修车辆等设备,基层服务能力得到了进一步强化和提升。产权证、使用权证、管护责任书已全部发放,实现了产权明确、责任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