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环保局“严执法,保安全”

12.06.2016  16:00

  今年以来,平原县环保局认真贯彻落实新《环境保护法》、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坚持快速、准确、严谨、实效的原则,综合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行刑衔接,部门联动,落实网格化监管,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对高风险企业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强化环境监管,加密巡查、夜查、监测频次,从源头上控制环境风险,保障环境安全。 

  1-5月,共出具监测报告147个,监测数据1718个。查处违规建设项目12个,查处违法企业40家,行政处罚案件35起,实施查封扣押3次,限产、停产整治5次,取缔“土小企业”3家,极大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换位思考、客观公正、积极处理“12345”、“12369”市民热线等群众环境诉求,积极应对配合媒体监督,共处理群众环境信访100多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