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环保局五项措施向大气污染宣战
18.02.2016 14:16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2016年是平原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年,平原县环保局按照全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实施方案》要求,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和措施,持续精准发力,确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目标。
一是督促工业污染源治理再提高,按照锅炉分段治理目标要求,完善升级脱硫、脱硝、除尘治污设施,建立锅炉治理档案,采取综合递进措施,确保2016年底完成改造,达到山东省第三阶段排放标准要求。
二是城区和开发区禁止新建20吨以下的燃煤锅炉,乡镇禁止新建10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城区集中供热范围内取缔所有燃煤供热锅炉,积极协助推进集中供热面积的扩大和地热井替代,做好乡镇和社区季节性采暖,城乡洗浴、饭店等小锅炉淘汰、治理和替代工作,鼓励改用清洁煤和清洁能源。督促阳煤(平原)化工220吨锅炉2016年年底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三是全面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源,督促联化科技等8家企业2016年底前完成压力管道泄漏与修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加快城区企业异味治理进度,2016年年底前完成阳煤化工、福洋生物、汉源绿色能源、宏森生物等重点企业异味治理,彻底解决异味扰民问题。
四是按规范管控好工业企业煤场、堆场、货场扬尘治理。
五是加强工业点源监测监控能力,提升空气质量监测预警水平,加强协调沟通衔接,提升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能力。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18.02.2016 1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