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市环保局“双随机”抽查助力环境监察工作

22.12.2016  01:08

  为优化服务,切实解决检查任意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平度市环保局创新工作思路,利用自制电脑软件随机抽取监察人员和监察对象,依法开展“双随机”抽查监察活动,有效避免环境监管检查随意性和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的产生。今年以来共开展“双随机”抽查3次(每季度1次),检查企业387家,对其中20家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      

  一是制定随机抽查方案,周密部署。根据省厅、青岛市局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平度市环境保护局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根据我市污染源数量、环境执法人员数量、污染源环境守法状态、环境质量和群众投诉情况,对全市污染源进行分级管理,将抽查单位分为国控、省控、青岛市控重点、青岛市控一般、平度市控重点和平度市控一般六级监管,确定抽查比例,按照随机选派监管执法人员和随机确定污染源名单的抽查“双随机”原则,对抽查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环评、“三同时”、排污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对重点监管对象,每季度至少抽查30%,对一般监管对象,每季度按照监察人员在岗人数的3倍进行抽查,对存在违法问题的环境监管对象,每季度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进行检查;开展现场随机抽查制作现场监察记录,对投诉举报多、长期整改不到位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      

  二是采用科技软件,随机组织抽查。为了落实好这项工作,市环保局一方面充分利用现有排污申报、污染源普查、环境统计和建设项目审批等数据,完善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动态信息库,建立随机抽查企业名单库,并同时建立随机抽查执法人员名单库。 另一方面专门自制一款软件,组织执法人员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和执法对象名单,使用移动执法系统开展随机抽查工作,期间严格遵守环境执法程序及规范,做到检查全过程留痕。对随机抽查工作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须按照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处理。同时要求环境执法人员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做好廉政和保密工作,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名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进行随机抽查工作时,监察大队联合法制站、总量办、审批科、监测站、宣教科等部门进行联动执法。   

  三是落实抽查问题整改。对省控和市控企业清单,上年度排污申报数据库中的所有企业清单,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确定的正在建设和已建成未验收的所有项目清单,以及所有环境监管执法人员名单,实行严格管理,筛查确定每季度的重点监管对象;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执法模板落实检查,对发现的所有违法行为逐一下达责令改正文书,对不能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的,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