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县:清查回收三价脊灰疫苗 落实国家停用要求

06.05.2016  15:30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停用三价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的通知》精神,有效做好全县三价脊灰疫苗清查回收工作,更好地促进脊灰疫苗策略调整,平邑县卫生计生局高度重视,专题研究,制定具体方案,组织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统一步骤,在规定的时间内,迅速完成了全县三价脊灰疫苗的清查回收工作。

  5月4日,接到省疾控中心统一清查回收三价脊灰疫苗的通知后,县卫生计生局抽调相关行政管理和专业人员组成2个专项督导组,在相关领导带领下,深入全县18处医疗卫生单位督导疫苗清查回收工作。通过有效组织和规范运行,全县三价脊灰疫苗清查回收工作在一天的时间内即顺利完成。截止5月5日,全县共清查回收三价脊灰疫苗21516剂,并按规定要求进行了转运,留存了影像资料,进行了信息报告,确保了清查回收和转运过程的规范有序,并将于5月6日派出专车将回收封存的三价脊灰疫苗转送至市疾控中心进行集中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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