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强化环境执法后督察

13.07.2016  15:33

  本报见习记者王文硕 通讯员陈悠然平邑报道 为确保环境执法后督察工作取得成效,山东省平邑县环保局近日采取部门联动、重点督察、严格处罚等措施,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环境执法后督察是促进执法取得实效的一种长效机制,平邑县环保局把此项工作作为重点建设内容,以后督察工作为抓手,采用日常监察、专项整治及乡镇环保督察等方式开展工作。

  为扩大后督察覆盖面,平邑县环保局积极探索部门联动机制,联合相关部门,对热点信访的调处情况、因不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被依法停止生产或者使用的执行情况、危害群众健康突出环境问题的处理及整改情况、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停产限期整改执行情况等进行联合督察。

  在后督察中,平邑县环保局确立工作重点,坚决做到“三到位”,即被检查的案件必须按要求整改到位;未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力的案件必须责任追究到位;对被督察企业的环保服务到位。

  平邑县环保局不断加大对后督察中发现违法问题的整治力度,严格处罚措施,对于屡教不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坚决予以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