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03.11.2015  17:33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有关行业主管局,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通知》(建办科函[2015]890号)要求,现组织住房城乡建设部2016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为充分发挥我厅科技计划的引导作用,根据《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鲁建发[2010]17号),决定在组织申报住房城乡建设部科技计划项目的同时,开展2016年度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住房城乡建设部的项目必须先行申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科技计划项目,也可单独申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项目可从网上下载申报书填写打印(网址:http://www.sdjzjn.com);申报住房城乡建设部项目须网上填报(http://kjxm.mohurd.gov.cn);并经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节能科技处)审核通过后,打印申报书及附件,具体申报要求和程序见建办科函[2015]890号文件(http://www.mohurd.gov.cn/jzjnykj/index.html)。

申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科技计划项目须按以下要求:

(一)本次申报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科技计划项目分为软科学研究、科研开发、科技示范工程三类。

(二)申报软科学研究类的项目,应与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发展战略与规划、技术政策、行业政策等密切相关,能够为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促进理念创新的战略性、前瞻性和政策性问题。

(三)申报科研开发类的项目,应属于住房城乡建设科技发展重点技术领域,即:城乡规划与城市设计,智慧城市与城市功能提升,市政基础设施技术与安全运行,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程质量安全与抗震防灾,宜居村镇与新农村建设,信息化应用技术,建筑产业化技术。

(四)申报科技示范工程类的项目,根据示范的主要内容,具体分为:绿色建筑示范,被动式超低能耗绿色建筑示范,低能耗绿色建筑(园)区示范,建筑工程与市政公用科技示范,绿色施工科技示范,绿色照明科技示范,信息化工程示范,节能改造(居住、公建)工程示范。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项目按照鲁建节科函〔2015〕28号文件的要求申报。

二、申报程序

(一)项目报送:项目申报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分别填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住房城乡建设部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报送当地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省直单位、高等院校直接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的受理部门)。

(二)项目审核推荐:各市住房城乡建设管部门和省直单位、高等院校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认真做好本地区本单位2016年度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科技项目的审核、推荐工作。

(三)项目申请受理:申报材料委托省建筑节能协会秘书处受理,各推荐部门(单位)将推荐项目清单连同经盖章的申报材料一并报送至山东省建筑节能协会秘书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项目、住房城乡建设部项目材料(包括申报书和附件)各一式3份及电子版(发至协会秘书处邮箱)报送省建筑节能协会秘书处,并注明申报类别。受理报送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11月20日,过期将不予受理。

  (四)推荐上报:省里将组织专家对各地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审核通过的确定为山东省科技计划项目,并择优推荐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

  三、联系方式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节能科技处

联 系 人:李晓

联系电话:0531-87087011

山东省建筑节能协会秘书处

联 系 人:曹宏伟

联系电话:0531-83180931  8318093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济南市经六路三里庄17号

                  山东省建设发展研究院306号

邮政编码:250001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