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在2017年全国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

10.04.2018  11:42

  日前,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2017年全国环境执法大练兵50个表现突出集体和100名表现突出个人,其中,山东省环境监察总队、潍坊市环境监察支队、寿光市环境监察大队、招远市环境监察大队4个单位荣获表现突出集体,崔文滨、冯建春、杨旭、秦福兵、袁秋阁、彭应波6名同志荣获表现突出个人。 

  为加强全国环境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执法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2017年5月至10月,原环境保护部连续第二年在全国组织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采用地方报送和随机抽取案卷相结合、交叉评审和专家评审相结合、强化督查实战练兵和公众投票相结合等方式,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各地大练兵情况进行评估。山东省环境监察总队在10个省级表现突出集体中位列第三名,其中“环境执法案卷质量”指标得分居全国第一位;潍坊市环境监察支队在20个市级表现突出集体中位列第三名;寿光市环境监察大队、招远市环境监察大队在20个县级表现突出集体中分列第十二名和第十七名。 

  山东省高度重视环境执法大练兵工作,将执法大练兵作为提高环境执法能力和水平的重要举措,精心谋划,狠抓落实。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省环保厅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环境执法大练兵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认真总结2016年大练兵工作的问题和经验,发动所有在岗环境执法人员参与,全面营造“比学赶帮超”的工作氛围,充分调动执法人员学习基础知识、研究执法技能、提高个人素质和执法能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将大练兵融入到污染源日常监管、专项检查、群众举报或媒体反映环境违法案件查处等执法工作中,通过依法、严格、规范的执法,实现练兵目标。加强调度督导,全省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领导小组每月对各市大练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调度,编发《环境执法大练兵月报》在全省通报。 

   二是充分结合执法实战。 山东省各级环保部门以开展大练兵活动为契机,以学助练,以查促练,不搞一阵风、表面光,集中精力解决自身执法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切实发挥练兵效果。结合中央环保督察、省级环保督察、环境保护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和省级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等重点工作,积极开展各类自查自纠和专项执法活动,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问题。2017年,山东省各级环保部门实施处罚环境违法案件44917件,罚款14.8亿元,在全国列第一位。其中,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31件,罚款5646.6万元;实施查封、扣押案件410件;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案件722件;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1353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72件。 

   三是全面提升执法能力。 山东省积极探索符合实际的培训模式与培训途径,逐步建立起了集中面授、网络培训、现场观摩和技术比武相结合的“四位一体”环境执法培训模式,提高执法人员能力和水平。2017年先后举办了2期环境监察干部培训班和1期网络远程培训班,培训学员1900余人,圆满完成现有环境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三年全覆盖”目标。组织编制了《污染源现场执法实训——山东省重点行业污染源现场执法观摩(一)》一书并拍摄录像片,将现场执法过程编制成册并录成视频,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时可以“按图索骥”,使复杂的执法活动变得更为直观、更通俗易懂。省环保厅联合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人社厅、省青年志愿者协会等单位组织开展全省环境监察技术大比武活动,通过现场检查、文书制作和理论考试三个比武环节,在现场练兵中全面使用移动执法系统,提高环境执法工作规范化、智能化、效能化水平。 

   四是努力营造舆论氛围。 大练兵活动开展以来,山东省环保厅在《山东环境》门户网站显著位置开设了“环境执法大练兵”专栏,实时宣传活动进展和动态,对大练兵活动中查处的违法行为进行曝光,营造浓厚的宣传舆论氛围,对全省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2017年10月24日,《中国环境报》“环境执法大练兵专栏”对山东省大练兵活动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进行了详细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