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印发2015年全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05.05.2015  16:23

        近日,莱芜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2015年全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对2015年全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作出部署安排。2015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全省治理“餐桌污染”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为民监管”的理念,认真落实“安全为天、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完善“行政监管、检验检测、社会共治”三个体系,严格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围绕“服务企业发展、打击假冒伪劣”两个着力点,实现“食品安全和队伍安全”的工作目标,努力以监管工作的实效取信于民、惠及于民,坚决捍卫“舌尖上的安全”。

        一是严格监管执法,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加大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力度,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强化重点品种监管,进一步排查风险隐患,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二是规范生产经营,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继续深入推进“食安莱芜”品牌创建活动,完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三是强化宣传和应急处置,提高风险管控水平。建立科学的风险预警和交流工作机制,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消费提示和风险警示,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将食品安全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在主流媒体定期刊播公益广告。四是完善工作体系,坚持依法行政。建立重心下移、保障下倾的工作机制,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完善基层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和责任体系,打通“最后一公里”;大力推行有奖举报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食品企业内部“吹哨人”制度,拓展案件线索来源;开展“执法能力提升年”活动,加强食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强化监管人员法治意识,着力提高基层监管人员执法能力。五是加大投入力度,提升监管能力。积极开展“智慧监管”工程,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强基层执法装备配备,加快推进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六是狠抓督促落实,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督查考评制度,将食品安全全面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范围,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严肃追究失职渎职工作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