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要点

02.02.2016  19:29

  2016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城市工作会议、全国住建工作会议以及全省"两会"和即将召开的全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穿一条主线,突出三项重点,实施六大行动,强化四个保障,积极作为,真抓实干,保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平稳健康发展,为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走在前列作出积极贡献。
  一条主线:新型城镇化;三项重点: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农村改厕;六大行动:房地产去库存、城乡规划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市治理方式创新、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建筑业转型升级;四个保障:党风廉政、依法行政、信息化、干部队伍建设。
  一、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全面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和水平。认真实施《山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继续开展六项行动,确保到年底,全省常住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分别达到59%、49%。一是大力推进三个"市民化"。组织编制省、市、县人口市民化专项规划,层层分解落实人口市民化指标,确保实现200万农业转移人口和140万城中村、城边村原有居民市民化。二是着力优化城镇化布局。落实《山东省城镇体系规划》,建立区域协调发展机制。编制《山东半岛城市群发展规划》,推动城市群网络化发展。完善县城基础设施和路网结构,提高人口集聚能力。实施示范镇提升行动,打造县域次中心。完善农村新型社区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具备条件的争取纳入城镇化统计,实现就地就近城镇化。三是积极开展城镇化试点。鼓励试点地区建立城镇化引导基金和投融资一体化平台,参照省直管县办法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建立财政转移支付与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安排一定增减挂钩周转指标。四是完善城镇化工作机制。充实省城镇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山东省城镇化研究院。选择部分县(市、区)开展蹲点调研。落实《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考核办法》,调整优化人口市民化等考核指标,组织开展城镇化考核。
  二、以"三改"为重点,坚决办好住建系统民生实事。一是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今年全省开工建设保障房49.29万套,基本建成22.52万套,其中棚改开工48.02万套。提高货币化安置比重,争取今年安置率达到50%以上。全面推行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提前做好棚改项目储备,研究建立棚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二是全面开展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落实《关于推进全省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和物业管理的意见》,对老旧小区进行系统整治改造,同步推行物业管理。上半年完成130个试点项目、1215万平方米,年底前完成2126个项目、5244万平方米老旧小区整治改造。三是全面推进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省财政按照平均每户300元标准进行奖补,市、县同比例落实奖补资金。研究制定农村改厕地方标准。推广莱芜等地经验,同步解决污水处理问题。鼓励企业参与改厕后检查维修等后续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2016年完成200万户以上,到2018年改造647万户。
  三、实施六大行动,全力补齐工作短板推进行业创新。一是实施房地产去库存行动。坚持供需双向调节,合理确定开发总量、用地供应量和供应结构。用足用好住房公积金,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鼓励引导农民进城购房,大力发展跨界地产,推动房地产企业兼并重组。二是实施城乡规划提升行动。启动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加快综合交通、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等专项规划编制,推进市、县建成区和近期建设区域控规全覆盖。全面开展城市设计。开展城市修补、生态修复工作。探索建立多规合一的空间规划体系。完善城乡规划督察制度,开展遥感监测辅助规划督察。三是实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行动。编制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年内新建综合管廊100公里。编制黑臭水体整治方案,2016年设区城市完成40%。推进城市轨道交通、综合交通枢纽和停车场建设,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积极发展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开展城镇节能工程,积极发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深入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大力发展集雨型绿地,创建生态园林城市。四是实施城市治理方式创新行动。提请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数字化城管全覆盖,实现省、市、县三级联网。强化风景名胜区管理,建立濒危名单管理和退出机制。完善物业服务规范和收费标准,制订《山东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开展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治理城市违法建设,推进城区建设扬尘治理,创建深度保洁示范路。五是实施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行动。建立小城镇污水处理收费机制,创建村镇污水治理示范县,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长效机制。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年内完成5万户改造任务。启动农村供暖改造工程,制定加快农村供暖工作的意见,组织开展试点。抓好传统村落保护,开展村镇特色风貌示范活动,评选20个宜居小镇、100个宜居村庄。六是实施建筑业转型升级行动。编制建筑业"十三五"规划,制定关于加快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意见。完善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创新招投标监管体制,推行工程总承包,规范建设单位行为,强化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扎实推进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开展危大工程专项整治,完善房屋使用安全预警机制。提请省政府出台《山东省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健全乡镇建设管理机构,实现乡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全覆盖。
  四、强化四个保障,为住建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一是突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健全权力监督制约机制。深入学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快工作作风转变。二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配合省人大、省政府做好立法工作,争取出台《山东省违法建筑处置条例》、《山东省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山东省房屋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办法》。三是大力提升信息化水平。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住建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意见》,编制住建行业信息化发展规划。完善全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健全行政审批系统,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加快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四是努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制定实施教育培训计划,会同省委组织部举办"新常态新理念新作为"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举办鲁港新型城镇化高层合作论坛。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