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总结

02.02.2016  19:29

  2015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住建系统以推进新型城镇化为主线,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突出抓好城乡规划、住房保障、小城镇和农村新型社区建设、节能减排、质量安全、房地产业和建筑业发展等事关全局的重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15年1至12月份,全省房地产业、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共完成投资8650亿元,占全省固定资产投资的18.2%。
   一、新型城镇化工作扎实推进
  截至2015年底,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7.01%,同比提高2个百分点,增速全国第一;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7.5%,提高3.54个百分点,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带动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约1万亿元,带动居民消费总额增长约2400亿元。一是"六项行动"扎实开展。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提请省委、省政府调整充实了城镇化领导小组,出台了《山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组织实施了人口市民化、产城融合、县域城镇化、绿色城镇、文化传承、设施建设六项行动。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制定下发了《促进700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实施方案》。二是综合试点开局良好。2015年,章丘、龙口、邹城和临沂市兰山区义堂镇入选第二批国家试点,我省国家级试点达到8个,总量位居全国第一。确定了16个省级试点,省财政列支1.8亿元用于支持试点。各试点地区积极探索,青岛的绿色城镇化、威海的全域城镇化、德州的"两区同建"等发展模式初见成效,走出了一些各具特色的路子。三是推进机制不断健全。2015年以来,两次调整充实省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召开了第三次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组织国内外培训班,加强对有关人员业务培训。制定印发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考核办法,开展试点工作专项督查,推进工作落实。
   二、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住房保障能力全面提升。2015年,全省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54.7万套,基本建成33.7万套,分别完成年度任务的102%、144%,连续六年提前超额完成国家下达任务,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面达到20%。其中,棚户区改造开工47.47万套,有效改善了城镇低收入群体的住房条件。棚改货币化安置率达到30%,较年初提高25个百分点。二是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落实国家房地产新政,因地制宜,分类调控,出台了全国第一个省级房地产转型升级方案。全省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5892亿元,销售商品房9727万平方米,实现销售额540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3%、6.0%、10.8%。三是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力度不断加大。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完善公积金管理体制扩大住房消费的指导意见》,全年共向17.4万户家庭发放个人公积金贷款507亿元,同比增长37%,拉动住房消费965亿元。提取公积金484亿元,同比增长29.6%,公积金缴存人数达到790万人,缴存额突破800亿元,为提高职工购房能力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四是老旧住宅小区整治全面启动。会同有关部门下发了《关于推进全省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和物业管理的意见》。全省共确定试点项目130个、1215万平方米,涉及居民15.2万户,省级财政3亿元奖补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预计上半年完成。
   三、城乡规划引领作用不断提升
  一是城乡规划体系不断完善。提请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改进和完善城乡规划工作的意见》。编制完成了《山东省城镇体系规划(2011-2030年)》并上报国务院,为编制区域性规划和各级城镇总体规划、保护利用各类资源、统筹各项重大设施建设提供了重要依据。积极推进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审批工作,烟台、青岛、淄博总体规划获批。开展了城市停车设施、《济南名泉保护总体规划》、《济莱协作区同城发展规划》和《青岛西海岸新区总体规划》等专项规划和重点区域规划编制工作。全省城市和县城控规覆盖率分别达到95%、85%。二是"多规合一"试点积极推进。建立了"多规合一"试点省直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确定滕州市、宁阳县、兰陵县、齐河县等4个县(市)为试点城市。12月底,组织省发改、国土、环保、交通等部门和有关专家,审查通过了4个试点城市多规合一城乡总体规划成果。三是城乡规划督察工作不断强化。提请省政府召开了第三次城乡规划督察员派驻工作会议,开展规划专项巡察,举办全省城乡规划督察工作培训班。向35个县市派驻第三批规划督察员,派驻人数和督察范围均居全国各省区首位,率先实现规划督察市县全覆盖。
   四、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不断加强
  一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提请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61号文件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实施意见》,11城市累计建成综合管廊208公里。济南成为国家首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全面推进地下管线建设,17个设区市全部完成地下管线普查,80%的设市城市已完成普查任务。地铁等交通设施建设顺利推进,青岛地铁3号线北段已正式运营,济南轨道交通R1线全面开工。全省34个市、县(市、区)建有公共自行车系统,自行车总数9.6万辆。二是城市综合承载力进一步增强。全省城市人均道路面积、污水集中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等主要指标居全国首位,全省共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301座,形成污水处理能力1310万吨/日,建成城市和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厂)122座,形成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5.36万吨/日,焚烧能力占到34.7%。积极指导各地创建园林城市,枣庄、滕州两个国家园林城市、寿光市生态园林城市以及泗水等10个园林县城,顺利通过住建部验收,国家园林城市数量居全国第一。加快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建设,青岛、聊城项目正式运行,济南等8市正在调试,东营等7市土建工程和主体设备安装工程基本完成。泰安入选国家垃圾分类试点城市。深入推进饮用水水质提升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基本完成整改工作。制定《山东省城镇居民二次供水管理规定》,解决水质保障最后一公里问题。三是城市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开展"和谐城管"创建活动,实施了便民服务创新、市政设施完善、建设项目管控等"六大工程"。加快数字城管建设,全省59个市、县(市)建成运行数字城管系统,27个正在建设,分别占市县总数的57.3%、26.2%。深入开展建设扬尘治理,城区规模以上建筑工地基本落实了扬尘治理措施,年内绿化裸露土地3328.2万平方米。启动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城乡环卫一体化实现镇村全覆盖,农村保洁员、生活垃圾桶拥有率和垃圾及时清运率分别达到98%、99%、95.5%。全面推广深度保洁模式,开展城市深度保洁示范路创建活动。加强城区井盖与城市桥梁安全管理,认真做好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确保了城市安全度汛。
   五、小城镇和新农村建设向纵深推进
  一是扎实开展小城镇示范建设工作。积极争取我省小城镇纳入国家重点镇,207个镇被列入试点范围,总量居全国第2位。推进建制镇示范试点镇建设,平度市南村镇等6镇被列为试点镇。扎实推进"百镇建设示范行动",2015年,200个示范镇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982亿元,实现地方财政收入39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1%、16%,一批示范镇初具小城市形态。二是注重提升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水平。统筹推进路、水、电、气、暖、排污、环卫、通信等设施建设,积极开展"农村新型示范社区"创建活动,2015年新建农村社区300个,创建示范社区100个。截止目前,累计开工建设农村新型社区6490个,3803个已建成入住,受益群众840万人,农村新型社区集中供水率、燃气普及率、集中供热率分别为100%、90%、13%,受益群众达1400万人。三是大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请省政府出台《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4〕25号文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实施意见》,颁布了《山东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规划(2015-2020年)》。扎实推进村镇生活污水处理工作,建设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807座,占总数的74%,3803个建成并实际入住的农村新型社区全部建有污水处理设施。提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实施意见》,全面启动农村改厕工作,协调省财政每户补助资金300元,1159个乡镇全面开展试点,1645个村庄、25.7万户完成改厕。深入开展"乡村文明行动"和"生态文明乡村"建设,2015年新整治村庄11351个,全省全部村庄基本完成了清理三大堆、村庄净化等整治任务,村容村貌焕然一新。四是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制定了《2015年山东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山东省2015-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2015年农村改造危房开工建设9.2万户,开工率100%;竣工8.6万户(其中抗震改造竣工3万户),竣工率93%。
   六、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
  一是工程建设管理不断加强。组织全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评选,开展行业领军人物和青年后备人才推荐评审工作。制定印发了《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施工许可网上办理全面启动。制定出台《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规程》地方标准,监理市场秩序不断规范。加强建设执业师资格管理,被住建部确定为电子化注册审批试点省份。二是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建成运行。全省平台建成启用并通过住建部验收,与部中央数据库和省政府电子政务平台顺利对接,全省建筑工程项目全流程实时上线监管服务,建设领域各类资质资格许全面上网办理。截至去年底,平台已有26796家企业、681816名从业人员、4932个工程项目入库,7872家企业注册并通过审核。三是工程质量安全形势总体平稳。持续开展明查暗访和包市督导,全省建筑施工发生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53%、24%,12个设区市实现零死亡。深入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在全国执法检查中施工质量安全符合率达92.2%,居全国第一。全省获鲁班奖工程8项、国家优质工程奖21项,获省优质结构杯奖378项、"泰山杯"奖工程149项,工程质量问题群众投诉大幅下降。
   七、建筑节能工作深入推进
  一是绿色建筑工作扎实开展。全省建成节能建筑9000万平方米,节能标准执行率99.6%;新增绿色建筑标识项目2024万平方米,公布第三批9个省级绿色生态示范城区,首批4个示范城区完成创建任务、通过评估验收;完成既有居住建筑、公共建筑节能改造2826万、227万平方米;建成太阳能光热一体化建筑2900万平方米,创建被动式超低能耗示范工程22个。二是建筑科技工作不断加强。组织建设领域科研开发,获住房城乡建设部科技计划项目29项、华夏建设科技奖7项;省科技计划项目7项、省科技进步奖1项;推广建设领域新技术新产品32项。强化重大课题和关键技术研究攻关,委托第三方开展绿色建筑与绿色生态城区等10项课题研究。扎实推进智慧城市创建,全省10市(县、区)获批国家第三批智慧城市试点,试点数量累计达到26个,居全国首位。三是建筑产业现代化稳步推进。按照郭树清省长"抓紧安排试点,先做起来"的批示要求,累计落实9180万元财政资金支持,启动10个城市、54个生产基地、16个工程项目试点,我省国家级住宅产业化综合试点和基地数量均居全国第一。承办全国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现场会,发布了3项地方标准。
   八、行业发展保障能力不断增强
  一是"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扎实开展。厅党组切实负起主体责任,详细制定配档表和学习计划,引领活动有序开展。以高质量的专题党课开局起步,广泛开展动员,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参与教育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组织好"规定动作"外,组织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宣讲等富有特色的"自选动作",做到理论学习和实践活动有机结合。举办5期中心组理论学习读书会,对照省委组织部梳理的不担当不作为的具体表现,查摆出6大类25项不担当不作为问题清单。二是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强。厅党组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下发关于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对全省住建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部署。认真组织学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及时传达学习中纪委和省委关于违反八项规定的案例通报,使党员干部做到警钟长鸣。三是行业作风和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升。加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窗口创建工作,系统内70%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荣获省级、市级文明单位称号,2015年2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7个市级部门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认真做好援疆、援藏和包村帮扶工作,出色地完成了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交付的各项任务。四是依法行政工作全面推进。出台了《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积极推进《山东省乡村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办法》《山东省房屋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山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化管理办法》立法工作。编制公布厅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完成了《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手册》《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编写规范》编制工作。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厅政务服务平台开通运行,充分发挥厅门户网站窗口作用,信息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城镇化发展水平相对偏低,农业人口转移较慢等问题仍未完全破解,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有的地方规划前瞻性不强,执行不够严格,监管不到位;城市基础设施总量不足,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相对滞后,交通拥堵、停车困难、空气污染等问题加剧;城市管理体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房地产市场仍供大于求,企业市场预期不够乐观,商品房库存较高,尤其是中小城市和县城去库存压力更大;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标准不统一,供电、通信等管线入地协调难度大,有的没有同步开展节能改造。四是棚户区改造面对的多是一些老楼危楼等硬骨头,有的动迁户诉求过高,一旦处理不好,就会出现拒迁成为钉子户,影响整个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推进。五是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受多种因素制约进度放缓;有的地方农村改厕标准不高,没有提前考虑后期管理维护和市场化运营问题;污水处理、冬季取暖等方面投入不足。六是建筑农民工工资清欠、房屋征收拆迁等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越来越重,建筑施工、城市燃气等安全生产隐患依然存在,形势不容乐观。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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