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委召开2015年全省民族关系状况研判分析会议

09.11.2015  14:01
 

11月6日,省民委在临沂市兰陵县召开2015年全省民族关系状况研判分析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总结我省一年来民族关系方面的相关情况,交流经验,查找问题,研讨部署以法治思维推动民族关系工作的新思路和新举措。左亭副主任出席会议并讲话。临沂市副市长赵爱华出席会议并致辞。各市民宗局分管局长、民族科(处)长,省民委有关处(室)同志等共6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前,组织与会人员到兰陵县西疃社区、回族希望小学、皇甫寺社区、金信实业有限公司等民族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民族学校、民品企业,以及兰陵县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基地进行了现场观摩。

会上,观看了兰陵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纪实片,副市长赵爱华致辞,兰陵县委书记介绍了兰陵县“以创建民族和谐发展示范村为载体,创新民族关系调处机制”情况,临沂、青岛、济南、菏泽、莱芜市民宗局作了交流发言。

左亭指出,一年来,我省各级民族工作部门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依法治国”总体规划,以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取得了丰硕成果,为开创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提出的“用法律来保障民族团结”的新局面,奠定了扎实的基础。一是全面落实政策,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二是推动改革创新,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得到持续发展,三是加强宣传建章立制,民族团结法治基础不断筑牢,四是转变工作思路,依法处置涉及民族因素问题的意识和能力有了进一步提高。

左亭强调,要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调处民族关系,促进民族团结。一是全面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强化法律意识。要加强依法维护民族团结的宣传教育,要在各级党员干部和社会层面加强普法宣传,增强各族群众特别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二是依法维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要依法纠正歧视和变相歧视少数民族的现象,要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正常的宗教信仰,要科学使用管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努力以经济发展促进民族团结。三是依法妥善处理涉及少数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要明确职能定位,对涉及民族因素的问题要准确判断定性,要坚持法律与政策相结合,要建立通过法定途经处理少数民族上访和网络舆情机制。

 

 
创造历史的伟大变革——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上)
创造历史的伟大变革 ——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上)民族宗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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