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要点的通知

20.03.2015  11:25

各市粮食局:
2015年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要点》已经省局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粮食局办公室
2015年3月13日

 

 

2015年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要点

      2015年,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保障粮食安全中心任务,全面落实建设法治粮食的新要求,在提高依法治粮能力、完善市场监管手段、浓厚粮食执法氛围、健全依法行政机制上有新提升,为维护粮食流通市场秩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
      一、强化“三项检查”,提高依法治粮能力
      1.强化粮食库存检查。按照国家局要求的检查重点和程序,认真做好全省粮食库存检查工作。举办全省库存检查人员培训班,提高库存检查实践技能。抓好抓实问题整改,督促整改措施真正“落地”。建立粮食库存管理和监督长效机制,推动全省粮食库存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2.强化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检查。加强政策性粮食收购检查,督促收储企业严格执行质价标准和“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严厉打击“转圈粮”、“打白条”、压级压价等行为。加强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掺杂使假、拖延阻挠出库、索取不合理费用等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粮食流通市场秩序,保护粮食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3.强化全社会粮食流通检查。加快实现两个转变,由以行政手段管理为主向以法律、经济手段为主转变,由管理国有粮食企业为主向管理全社会粮食流通转变。做好粮食收购资格核查、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粮食最低最高库存量检查、粮食应急预案落实情况检查等工作,督促企业依法依规经营,确保粮食流通市场规范有序。
      二、提升“三种水平”,完善市场监管手段
      4.提升信用评价应用水平。结合我省实际,探索建立全省粮食经营诚信评价体系,到年底基本实现对国有(含国有控股)粮食企业的信息全覆盖,用2-3年时间逐步实现对全社会粮食经营者分类监管。推动依法监管和诚信体系建设深度融合,加强行业自律,打造“诚信粮食”,形成粮食行业守法诚信经营的良好环境。
      5.提升监管科技水平。加快推进执法检查、案件查处、工作日志、档案管理等工作的电子化水平,实现监管方式由人防向技防和智防转变。积极运用现有粮食信息系统以及库存识别代码等新技术,强化粮食库存监管的科技支撑。
      6.提升联合执法水平。进一步创新执法方式,整合粮食执法资源,推进部门联合执法、区域联合执法等模式,形成监管合力,实现全省粮食流通市场的无缝隙监管。
      三、加大“三个力度”,浓厚粮食执法氛围
      7.加大示范单位带动力度。继续巩固粮食执法效能提升深化年活动成果,建立动态考评机制,实行能进能出,确保示范单位质量。积极做好国家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发挥示范单位引领作用,及时总结交流经验做法,带动全省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新提升。
      8.加大案件查处力度。高度重视案件查办工作,及时受理涉粮举报投诉,重点查处涉及政策性粮食收购、库存管理和销售出库等方面的典型案件,督促企业依法经营。对重大典型案例,及时通报,切实发挥警示作用。
      9.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坚持行政执法与法制宣传相结合、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动全行业树立法治意识,营造依法管粮氛围。
      四、推进“三个建设”,健全依法行政机制
      10.推进执法体系建设。认真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工作力量的要求,继续争取各级党委政府支持,落实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全力推进粮食执法和监督检查体系建设。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按照省政府赋予粮食部门的监督检查权力清单规定,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履职。
      11.推进执法队伍建设。各地要在不断引进法律专业人才,充实粮食执法队伍,加强队伍建设的同时,积极开展库存检查和粮食执法业务知识培训、技术练兵、观摩学习等活动,以完善政策业务知识结构、提升监管实战技能、提高发现问题和处理问题能力为重点,提升粮食执法人员素质,为实施有效监管提供智力支持和技能保障。
      12.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快构建与全面推进依法治粮要求相适应的执法制度体系,严格实施粮食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依照执法程序和自由裁量权执法,严格落实粮食执法人员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做到执法程序正确、事实证据确凿、法律依据正确、案件定性准确、处罚裁量适当、法律文书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