晒晒2015年公诉工作创新成绩单

03.02.2016  18:15

“要把创新精神贯穿始终,老调弹出新音,创造性地抓工作,以各项工作创新发展的动人音符,奏出整体工作科学发展的大合唱。”这是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鹏飞对创新开展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创新是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的澎湃动力,可喜的是,2015年,全省公诉部门通过实施创新工程,将省检察院党组和吴鹏飞检察长的要求落实到具体行动之中,工作创新“硕果累累”,驱动了公诉工作科学发展。

创新信息化应用模式:严打侵害民生民利犯罪
 

省检察院公诉一处远程听取案件汇报
 

“本案中被污染土地是否已作无害化处理?按照相关规定对污染土地作无害处理的费用是否已作鉴定?”9月25日,省检察院公诉一处创新案件汇报模式和对下指导方式,首次通过三级检察院视频指挥系统,就吴鹏飞检察长批示、省检察院挂牌督办的一起重大污染环境案,远程视频听取滨州市检察院汇报,对疑难复杂问题进行跟进指导,该汇报模式“足不出户”,即可实现对案件的“面对面”指导,有效节约了办案资源,提高了办案的效率。

目前,省检察院公诉一处已经通过覆盖全省的三级检察院视频指挥系统,实现远程视频听取案件汇报的常态化,通过信息化的高度应用,用心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尤其注重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破坏环境资源等涉及民生领域犯罪的打击,先后对5起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重点案件、10起侵犯知识产权、污染环境、破坏市场秩序案件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指导,有效打击了侵害民生民利犯罪的嚣张气焰,维护保障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创新职务犯罪办理模式:保持对腐败的高压态势
 

侯景华案庭审
 

“回顾过去全是悔恨和泪水,自己利用组织赋予的权力和职务谋取私利,辜负了党的多年培养和教育,辜负了组织的信任和委托,辜负了人民群众的的希望,自己的落网再一次证明了‘莫伸手,伸手必被捉’这一真理。”这是省检察院公诉一处提前介入、指导办理的辽宁省海事局原局长侯景华在悔过书中的忏悔。

据了解,省检察院公诉一处2015年提前介入、指导办理中纪委交办的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秦玉海受贿案和省检察院立查的菏泽市委原常委、统战部部长刘贞坚受贿案等11件厅级以上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山东省检察机关作为承办省部级案件最多的省份之一,省检察院总结的确保职务犯罪大要案公诉工作的做法,在全国第五次公诉工作会议上做了典型经验介绍。省检察院研究制定了规范厅局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公诉工作程序的指导意见,细化省检察院指导、市级检察院办案两个责任落实和工作流程规范,进一步促进了全省大要案公诉工作的办案实效。创新实行重大职务犯罪案件专报制度,以专报的形式实时汇报重大案件进展,得到省检察院吴鹏飞检察长的充分肯定认可。在办理职务犯罪时,公诉部门依托电子卷宗系统创新出庭公诉新模式,依托电子卷宗出庭示证,实现了证据展示的“视”、“听”同步,有效保障了被告人、辩护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庭审效率和应变力。

创新诉讼监督评查模式:有效强化诉讼监督力度
 

被害人家属赠送枣庄市检察院匾额
 

2015年9月21日,枣庄市检察院大门前数挂鞭炮平行摆开,在一阵响亮的爆竹声中,枣庄市台儿庄区马兰屯镇抗埠二村30余名群众,扶老携幼赠送的“秉公执法如山、情系百姓似海”匾额和大红“感谢信”,向办理被告人孙某某抗诉案的检察官表达谢意。该案系枣庄市检察院提抗、省检察院支持抗诉的案件,因案发于1998年,存在现场脚印无法查清、被害人死亡时间无法确定、作案工具未在案等疑点,办案人重新复核目击证人证言,赴现场比对案发情况排除第三人作案可能,最终省法院全部采纳抗诉意见,将原审被告人由死缓改判死刑立即执行。该案经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被告人被执行死刑。

2015年,全省各级公诉部门提出抗诉506件877人,法院已审结采纳抗诉意见287件,采纳意见率为89.69%,位居全国前列。省检察院公诉一处加强对审判监督工作的指导力度,依托统一业务系统,充分运用“大数据”,组织开展了全省刑事抗诉案件质量专项评查,深入查找当前我省刑事抗诉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分析梳理原因,制定具体措施,推动刑事抗诉工作取得新成效。

创新试点推进模式:依法规范开展刑事速裁试点工作
 

速裁程序开庭
 

为合理配置司法资源,提高办案的质量与效率,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深入贯彻宽严相济、惩办与教育相结合的刑事政策,2014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的决定》,决定在济南、青岛等全国18个地市开展为期两年的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

试点以来,济南、青岛全年共适用速裁程序办理刑事案件2855件2944人。省检察院依法规范推进试点工作开展,研究制定了《山东省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实施方案》、《山东省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刑事案件速栽程序试点实施细则(试行)》。在精心选取案例基础上,多次与法院联合组织观摩庭,邀请司法机关相关负责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专家学者等开展庭审观摩,进行座谈研讨,有效推动了试点中问题的解决和机制的完善。试点工作得到高检院充分肯定,高检院在试点工作推进的关键时期,在济南组织召开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交流会,会上,山东作了大会经验介绍。为推进文书规范,省检察院公诉一处创新制定了《全省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文书模板》,对起诉书、审查报告等模板进行了简化制作。各地积极开展探索,济南市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实施由基层检察院派驻检察室适用速裁程序办理刑事案件,实现了司法办案效果的提质升级。

创新“三推一促”模式:公诉指导检察室办案成效显著
 

公诉指导检察室案件开庭照片
 

“派驻检察室办案应把握职权有限、循序渐进、严格依法和依法参与社会治理四个原则,其办案范围主要适用于法定刑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尤其是邻里纠纷等引发的轻伤害犯罪或者侵犯财产权益的轻微刑事案件。公诉部门应发挥好业务优势,加强办案指导。 ”这是省检察院公诉一处在检察日报社和山东省检察院主办的派驻基层检察室建设研讨会上的发言。

按照省检察院党组部署,省检察院公诉一处强化对检察室办案的指导力度,在总结探索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山东省检察机关公诉部门与派驻基层检察室业务对接的指导意见》、《全省检察机关公诉部门指导派驻基层检察室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实施意见(试行)》,并密集赴青岛、淄博等7地市进行系列专题调研,指导推广烟台芝罘区检察院“四位一体”轻微刑事案件办理新模式等典型作法。创新以推制度构建、推典型引领、推工作落实和促机制会签为内容的“三推一促”工作机制,深化公诉部门与检察室业务的互利共赢和深度融合。该机制获评全省检察工作创新成果一等奖。据悉,2015年,全省公诉部门共指导检察室办案2554件2877人,占同期公诉部门受案数的3.78%。

各地公诉部门在省检察院公诉一处的指导、推动下,积极增强创新意识,创新成果已在全省“遍地开花”,在2015年度全省检察工作创新成果评选中,济南市检察院创新刑事速裁程序试点工作、德州市检察院创建电子卷宗出庭示证工作新机制、烟台市芝罘区检察院创新“四位一体”检察室办理轻微刑事案件新模式等创新工作做法均被评为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