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改造1995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 引进物业统一管理停车

28.02.2017  17:09
为切实做好全省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工作,提高改造质量和水平,改善群众居住生活环境,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联合发布《山东省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导则(试行)》的通知。

  鲁网2月28日讯  为切实做好全省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工作,提高改造质量和水平,改善群众居住生活环境,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联合发布《山东省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导则(试行)》的通知。

   山东将改造老旧小区 以1995年前建成的为主

  根据《山东省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导则(试行)》,此次进行整治改造、推行物业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是指城镇和工矿区中1995年前建成投入使用、配套设施较差、群众整治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组团、楼院),小区须位于城镇建成区内国有土地上,住宅为多层以上楼房,且主体建筑基本完好(不含危旧房),未列入未来10年内棚户区改造、征收拆迁、重大项目建设等计划。

  “改不改”“怎么改”由居民说了算

  对老旧小区改造广泛征求居民意见和需求,“改不改”“怎么改”由居民说了算。按照财政补贴、原产权单位分担、专营单位投资、业主适当承担的方式,筹集改造费用。发动社会资金积极资助,争取金融机构资金扶持,各类专营单位承担相应任务,扎实推进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

   老旧小区这样改:

  提升小区出入口形象  完善小区监控系统

  提升小区出入口形象。根据小区实际,在不影响城市交通路网布局的前提下,可在小区主要出入口设置大门,增设小区门卫值班室,安装车辆道闸等出入管理系统,增加居民安全感。完善小区监控系统。小区主要出入口、主要路段、节点均应设置监控探头,有条件的小区宜实行无死角监控。监控探头所在位置应视野开阔、无明显障碍物或眩光光源,保证成像清晰。维修或安装楼宇单元防盗门。除已有单元防盗门且质量较好的可不予更换外,其它情况应予以安装或更换新门。新装单元防盗门外观简洁大方,安装牢固安全,开启方便顺畅。

   设置密封式垃圾桶  清理楼宇间和楼道内乱堆杂物

  取消楼体垃圾道,按标准配建垃圾收集点,设置密封式垃圾桶(箱)。环卫设施齐全,垃圾收集容器定点设置并完好、整洁。垃圾应日产日清,无垃圾死角。

  清理乱搭乱建,清理楼宇间和楼道内乱堆杂物。应做到小区内无新增违章建筑,既有违章建筑得到依法处理,楼宇间和楼道内无乱堆杂物。

  增补健身器材

  对小区道路实施硬化、修复或重建,建立、完善小区车行、人行道路系统。有条件的小区可设置盲道。整治完善院落绿化,适当增加居民活动空间,增补健身器材。

  统一管理停车  明确机动车辆停放区域

  合理设置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最大限度满足居民停车需求。明确机动车辆停放区域,统一管理停车,停车标识规范,车辆停放有序。确定非机动车停车区域,非机动车应有序停放。

  畅通小区交通“微循环

  优化小区交通流线,规范行车秩序,畅 通小 区交通“微循环”。小区内设置车辆行驶标示牌和标线。

   补齐小区楼牌、门牌

  补齐小区楼牌、门牌,增设小区文化宣传栏。小区楼牌、门牌应准确清晰,便于查找。宣传栏应设置在小区主要出入口、集中活动场地等处,便于群众浏览。

   完善小区照明系统  补齐路灯、楼道灯

  从小区大门至任一单元入口及公共活动场地均应有路灯照明,所有住宅楼每层均应设置楼道灯。

   修缮雨水管、雨棚、散水等建筑构配件

  通过维修或更换破损雨水管,整修破损雨棚、散水等,使其满足建筑功能要求。

   引进物业  今年起每月每平米最高可补0.4元

  整治改造完成后,落实物业管理措施,巩固整治成果,防止先改后乱。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全面推行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四位一体”社区管理模式。

  本着“先易后难、统筹兼顾、重点突破、以点带面”的原则,市、县(市、区)要择优选定骨干物业企业,与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居委会签订《物业管理合作协议书》。物业企业接管老旧小区后,采取“先期介入、先行接管、先行服务,分期分层次整治改造”的办法,先配套安保、环卫设施,开展卫生保洁、秩序维护、门卫执勤等简易物业服务,再配合所在街道或社区进行整治改造。

  各地根据实际,也可采取先整治改造、后物业接管的方式,也可由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居委会暂时实行准物业管理(保安、保洁)。对承担老旧小区服务任务的物业企业给予经营激励政策。

  2017—2020年,市、县(市、区)财政按照每月每平方米0.2-0.4元的标准,对接管老旧小区的骨干物业企业给予专项补助。各市、县(市、区)的补助标准,由当地政府据实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