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17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完成

31.05.2017  20:12

  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科学学习质量、德育状况监测的通知》和《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的部署要求,2017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于5月25日在全国进行并顺利完成。我省共16个样本县(市、区),320所中小学校,9600多名学生及3000多名教师参加了此次监测。

  此次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是我国第三次在国家层面开展的教育质量监测,监测内容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科学、德育学习质量,以及课程开设、条件保障、教师配备、学科教学和学校管理等相关影响因素。监测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四年级和八年级学生,以及相关学校校长、相关年级班主任、科学和德育教师。

  为确保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我省成立了由分管厅领导任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监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各样本县(市、区)均成立了监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监测实施方案,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省和样本县(市、区)培训和模拟演练等富有成效的准备工作。测试期间,从督导室、教科院抽调了16名熟悉业务人员为省视导员,分赴16个样本县(市、区)逐校进行视导,确保了监测工作圆满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