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和优秀组织单位的通报

23.08.2016  17:36

各市政府安委会,省有关部门,中央驻鲁和省管企业:
      今年6月份全国第十五个“安全生产月”期间,全省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6〕1号)和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山东省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鲁安发〔2016〕20号)要求,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主题鲜明、内容丰富、行之有效的安全文化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了红线意识,普及了安全知识,提升了全民安全素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现将活动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统筹推进“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深入开展。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政府安委会坚持早部署,早安排,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制定了《山东省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明确了全省性的10大项重点任务和25项具体活动,成立了活动组委会和组委会办公室,设立了专项保障经费,统筹组织和协调推进各项活动开展。制定《2016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评分表》,加强对各地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考核。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亲自参加活动,检查、指导、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把“安全生产月”活动摆上重要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各项活动落地生效。烟台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参与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带队督查安全生产工作。枣庄市从各级安委会、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企事业单位和村居(社区)四个层面,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实行精准指导。济宁市成立了67个安委会成员单位派员参加的活动组委会,先后召开4次会议分阶段部署工作。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旅游发展委、省安监局、山东煤监局成立了部门一把手担任主任的活动组织机构,山东高速集团、齐鲁石化、兖矿集团、龙矿集团等企业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安全生产月”活动。据统计,各级政府(安委会)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出席、参加“安全生产月”活动975人次,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活动16987人次,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共投入专项活动资金4500多万元。
      二、深入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采取培训班、视频讲座、专题访谈、巡回宣讲等各种形式,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一是围绕“安全发展,平安山东”主题,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联合山东电视台公共频道《问安齐鲁》栏目组,对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安监局、省消防总队、省国资委、省海洋与渔业厅等部门开展专题访谈。二是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巡回宣讲活动。省交通运输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安监局、山东煤监局等部门组成宣讲团48个,分赴重点县(市、区)宣讲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安全生产系列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各市、县(市、区)组成宣讲团621个,组织宣讲4281场次,受众达40余万人次。三是组织开展谈心对话等活动。淄博市召开安全生产约谈会议,督促各级党委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及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省农机局组织开展“农机监理干部与百名农机手谈心对话”活动。据统计,各级共组织在线访谈371场,发表评论、体会文章4093篇。
      三、认真组织“6•16”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全省各级各单位采取发放宣传单、安全知识手册,设置宣传展板、咨询台,组织万人签名、安全文艺演出等形式,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省政府领导及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枣庄市举办的宣传咨询日活动,观摩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滨州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全程参加“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济南市在活动现场组织了安全生产主题文艺演出、安全生产知识有奖问答以及消防高层救援应急演练。青岛市设立了模拟体验区,现场对群众烟雾逃生、心肺复苏、灭火器使用等应急逃生知识和技能进行体验式培训。临沂市组织的“安监干部进企业送安全”活动消息在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栏目播出。据统计,宣传咨询日期间,全省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同志参加活动289人次,群众参与150多万人次,共展出安全宣传展板23万余块,悬挂宣传标语69万余幅,设置咨询投诉台10852个,发放安全宣传资料235万余份,各类媒体报道活动新闻2658条。
    四、扎实开展安全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一是深入宣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各级各单位围绕新《安全生产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15〕22号)、省政府303号令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深入开展法治宣传。为全面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印制发放单行本2万余册,从17个市抽调业务骨干进行集中培训后,分赴各市、县(市、区)进行专题宣讲。二是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全省各级各部门通过举办警示教育展、观看警示教育片、召开事故反思会等形式,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深刻吸取教训,建立完善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的工作机制,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省国防科工办组织开展了全省民爆行业第三个“停产反思日”活动,加强安全警示教育。东营市针对高危行业企业,组织开展“警钟长鸣、落实责任”系列警示教育活动,累计收看4万余人次。菏泽市制作事故警示教育片8部,并通过“安全在身边”电视专栏播放。据统计,活动期间全省共组织开展各类安全警示教育12173场次,受教育人数达612万人次。三是加大隐患曝光力度。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坚持问题导向,联合山东电视台公共频道《问安齐鲁》栏目组,公开曝光安全隐患和反面典型,共播发安全隐患专题片3期。潍坊市制作播发安全隐患警示教育片,公开曝光安全隐患单位45家。德州市制作《安全生产重于泰山》和《安全生产曝光台》在电视台连续播出25期。
    五、认真组织全省中小学有奖征文活动、安全生产网络知识大赛。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会同省教育厅,面向全省中小学联合举办“我与安全”有奖征文活动,推动安全教育进校园。各地经过层层部署发动,有10万多名中小学生围绕如何做好交通、消防、人身、公共安全等,讲述安全小知识、小故事,以及对安全的理解、感悟,征集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将结集成册出版发行。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联合大众网组织开展了“守护生命、平安山东”安全生产网络知识大赛,在历时15天的比赛时间里,全省有23万多人参与,答题次数超100万人次,烟台市参赛人数累计近5万人。
      六、深入推动安全文化建设。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注重安全文化建设,精心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安全文化活动。普遍举办了“安全发展忠诚卫士”演讲比赛,弘扬安全生产主旋律,激发正能量,展现基层安全管理和安监人员良好形象。积极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凝聚社会各方力量,齐抓共管促进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级五覆盖”。省委宣传部、省安监局和省总工会联合开展省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并录制了专题片在山东电视台播出,对创建单位经验进行广泛宣传。省质监局联合省教育厅开展了特种设备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向学生讲解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相关安全知识,赠送特种设备有关安全图书、画册等。动员广大基层职工群众积极创作安全生产影视作品,培育推出安全文化精品。青岛港、青岛能源集团等单位举办了安全生产微电影、公益片大赛和安全生产漫画大赛。沂水县青年作家薛兆平自设奖金举办全国安全小说大赛,众筹出版安全小说集。据不完全统计,“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地共举办各类安全文化宣传培训讲座3052场,举办各类安全生产知识竞赛6811场,举办安全文化主题展览1298场,举办文艺演出312场,放映各类安全主题影片6500多场次,受教育观众近100万人次。
      七、广泛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围绕开展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三个一”活动,各级各部门联合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调动广大企业员工积极性和能动性,广泛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省安监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继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优秀班组和“双十佳”评选工作,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团省委和省安监局联合在全省企事业单位青年职工中开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省总工会深化“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活动,发动企业组织开展“安全辩论赛”、“我来查隐患”等活动。省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扎实开展了“安康杯”竞赛、“平安校园”、“平安农机”、“平安行•你我他”、“对生命安全负责、向交通事故宣战”和以消防安全为主题的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群众性活动。齐鲁石化推行实施“新安全喊话”制度与“站岗式安全监护”制度。山东黄金集团组织每位员工在“安全生产承诺书”和“遵守岗前、岗中、岗后禁酒承诺书”上签字。
      八、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齐鲁行”活动。一是充分利用好新闻发布方式,发布省委、省政府对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6月12日,专门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对修订后的《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全省非煤矿山转型升级提高安全环保节约质效管理水平的意见》进行发布。40余家中央驻鲁、香港驻鲁和省内主流媒体参加,刊发原创稿件50余篇,各媒体转发700余篇次。另外,举办媒体情况通报会3次,分别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全省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和“两体系一平台”建设等工作,通过省级主流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二是开展专题采访。“安全生产月”期间,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共协调派出媒体记者7批48人次,深入基层宣传报道活动开展情况和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推广经验、曝光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各地也都结合实际,组织成立媒体采访团,深入基层一线开展采访报道。据统计,全省各级组织安全生产隐患曝光、典型经验、科技兴安、应急演练专题行1100多批次,在各级各类媒体刊发宣传稿件2125篇。三是举办专题活动。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联合齐鲁网,通过“山东安监”微信公众平台举办“身边隐患随手拍”活动,动员企业职工、社会公众查找身边的不安全行为,即时拍即时传,分类梳理上传并向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推送。
      九、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应急实战演练。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围绕矿山救援、危化品生产储存运输、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人员密集场所逃生等内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强化应急演练评估,检验和完善应急预案。6月23日,省政府和国家电网公司共同主办了山东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演练活动。枣庄市在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举办危险化学品泄露应急演练。日照市不通知企业,开展突袭式应急情况拉动。莱芜市组织开展中小学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应急避险能力。省煤炭工业局深入开展应急演练周活动,全省134处生产矿井开展了应急演练活动。据统计,全省共开展各类应急演练1.8万场次,动用装备设备19万余台次,参与人员86万多人次,投入资金2200多万元。全省地下开采非煤矿山全部开展了停产撤人演练。
      十、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安全生产月”期间,全省各级各部门把集中行动作为安全生产主战场,执法检查作为主攻方向,围绕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专项执法“回头看”和汛期安全大检查,全力排查安全隐患,强势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据统计,全省各级共组织检查组22814个,深入146912家企业排查安全隐患167644项;执法检查企业75020家次,立案1067起,停产停业整顿309家,提请关闭19家,罚款2128万元。
      各级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重大决策部署,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体制,推进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全省细分了94个行业门类,选择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较高、在同类型企业中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的283家企业作为省级标杆企业,先行先试,示范带动。为指导企业做好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省安监局编制印发了非煤矿山、工贸、化工、职业健康等行业领域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指南,并通过视频会议的形式进行宣贯。企业按照实施指南上的要求和方法步骤,全方位、全过程地排查安全风险点,对排查出的风险点进行评估分级,逐一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十一、努力营造深厚的舆论氛围。各地在重要场所、重点地段、重要区域的醒目位置悬挂安全条幅,利用LED显示屏、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安全标语、安全常识。各级各部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平台,刊播安全生产公益视频,滚动播出字幕,做到广播有声、电视有影、报纸有字、网络有言,形成了强大的宣传声势。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在山东广播电视台、大众日报、大众网、齐鲁网等省主要媒体平台开辟专栏专刊进行集中报道。6月份,《大众日报》、《山东新闻联播》刊发安全生产新闻107条,《大众日报》、《齐鲁晚报》在6月16日整版刊发“安全生产月”主题公益广告,《中国安全生产报》对我省各地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整版报道。泰安市通过微信、飞信开展“我为安全生产代言”、“我的安全我做主”活动。聊城市在电视台开设安全警示教育专栏《安全视界》。威海市在《威海日报》开设“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政策十问”和“安全生产大家谈”专栏。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各级媒体共开设安全生产专栏、专刊、专题节目1052个,在各级各类媒体刊发原创稿件5155篇,在官方微博、微信、手机报等发布信息329万余条,制作宣教作品83万余部,发布、播发安全生产公益广告18余万次,在全社会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虽然“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地区、部门间活动开展不平衡,个别市、部门和单位对活动重视不够,有些活动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活动方案和工作动态、工作总结报送不及时,有些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不够等等。下一步,要在提高活动的针对性、扩大普及面、增强实效性上下功夫,放大“安全生产月”活动效应,持续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为认真总结“安全生产月”活动经验,表扬优秀先进,推动工作,经研究决定,授予省委宣传部等138个单位为全省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优秀组织单位,以示鼓励。
      附件: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优秀组织单位名单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6年8月22日


                                                          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优秀组织单位名单


      一、省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优秀组织单位名单(32个)
      省委宣传部、省总工会、团省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文化厅、省环保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安监局、省质监局、省旅游发展委、省政府法制办、省国资委、省煤炭工业局、省监狱管理局、省国防科工办、省农机局、省供销社、山东海事局、省地震局、省气象局、省通信管理局、山东煤监局、山东能源监管办、民航山东监管局、济南铁路局。
      二、各市优秀组织单位名单(10个)
      枣庄市人民政府、济宁市人民政府、烟台市人民政府、德州市人民政府、淄博市人民政府、聊城市人民政府、日照市人民政府、威海市人民政府、莱芜市人民政府、菏泽市人民政府。
      三、县(市、区)优秀组织单位名单(37个)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平阴县人民政府、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政府、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政府、莱西市人民政府、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政府、滕州市人民政府、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政府、东营港开发区管委会、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招远市人民政府、蓬莱市人民政府、寿光市人民政府、高密市人民政府、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邹城市人民政府、新泰市人民政府、宁阳县人民政府、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莒县人民政府、 莱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费县人民政府、沂水县人民政府、沂南县人民政府、武城县人民政府、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政府、禹城市人民政府、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政府、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政府、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鄄城县人民政府。
      四、企业优秀组织单位名单(59个)
      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高速集团、兖州矿业集团、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交运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销售分公司、山东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航空集团有限公司、胜利油田、鲁中矿业有限公司、中石化齐鲁石化公司、中石化山东石油分公司、中国移动山东公司、中国联通山东公司、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华鲁集团、山东海洋投资有限公司、国泰租赁有限公司、华润电力(菏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济南城建集团、山东华能大厦有限责任公司、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啤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山东东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有限公司、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危险化学品鲁南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青岛啤酒(薛城)有限公司、利华益集团、烟台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诸城市安全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山东奥宝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华建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鲁泰化学有限公司、华能济宁运河发电有限公司、鲁普耐特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鲁能泰山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乳山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北汽黑豹(威海)汽车有限公司、山东五征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临沂交运集团、山东能源临矿集团会宝岭铁矿有限公司、国网临沂供电公司、德州恒丰纺织有限公司、乐陵力拓化学品有限责任公司、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奥克特化工有限公司、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菏泽供电公司、山东菏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