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诚耀检徽 仗剑铸辉煌——2014年山东检察机关反贪工作纪实

31.03.2015  11:57

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2014年,山东检察机关在省委、高检院的领导下,坚持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干在实处、干出实效、走在前列”,与纪检监察等部门密切配合,依法履行反贪侦查职责,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保障全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忠实履行职责,严肃查办贪贿犯罪

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反腐倡廉决策部署,坚持有贪必肃、有案必查。全省共立查贪污贿赂犯罪2576人,同比提升9%,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5亿余元。
      落实中央号召打“老虎”。敢于亮剑碰硬,有力查办有震动、有影响的大要案,严肃查办涉案金额大、社会影响恶劣的大案。全省共立查县处级以上干部涉嫌贪污贿赂犯罪的要案136人,同比提升19%;其中厅级以上要案15人,同比提升50%;立查涉案金额5万元以上的大案1656件,同比提升9.4%,其中100万元以上384人、1000万元以上32人。先后查办了临沂大学原党委书记徐同文、丁凤云,潍坊护理职业学院原院长李春玲,菏泽市原市委常委、统战部原部长刘贞坚,菏泽市原副市长刘国生,烟台市原副市长王国群,济南市槐荫区原政协主席杨华,青岛市政府原督学李振江,威海市高新区党工委原书记姜玉毅等一批严重腐败分子。

勇于担当,积极查办在全国有震动、有影响的大要案,依法树立和展现了山东检察机关的品牌形象。去年是我省检察机关承办上级交办侦查任务最多的一年。许多检察机关在抓好整体办案工作的同时,勇于承办了上级赋予的许多重大侦查任务。菏泽、烟台、淄博、泰安、聊城等市院先后承办了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南京市原市长季建业、国家外文局原副局长齐平景等五起特大受贿案。菏泽、德州、淄博、潍坊、临沂、烟台、聊城、济南、枣庄、泰安、东营、滨州等市院一批办案骨干被选调到中纪委、高检院执行了重大侦查任务。办案干警们顽强拼搏、连续作战,以政治可靠、办案水平高、攻克能力强、特别能吃苦、特别守纪律的作风和品行,在全国树立了严格执法的铁军形象,逐渐成为反贪队伍中的一支品牌力量。

响应群众呼声打“苍蝇”。紧紧抓住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民生民利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侦查行动,集中查处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案件。为遏制工程建设领域腐败,在项目审批、招标投标、质量监管等环节查办贪贿犯罪394人。着眼保障企业稳步发展,立查借改革改制之名,侵吞隐匿国有资产的贪贿犯罪197人,查办行政执法人员向企业索贿受贿,严重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案件75人。为不让政策性补贴变成腐败分子的“唐僧肉”,依法立查发生在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的贪贿犯罪913人,查处在惠农资金管理、发放过程中虚报冒领、侵吞截留、中饱私囊的国家工作人员和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贪贿犯罪814人,追回惠民资金2.7亿元。严惩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以权谋私、收受贿赂、放纵生产销售伪劣食品药品的贪贿犯罪大案24件。针对群众反映的司法腐败问题,立查司法人员贪贿犯罪64人,维护了法律尊严。
      针对贪贿犯罪日趋隐蔽化、智能化、复杂化的情况,强化侦查措施,全面提高突破案件能力。建立健全线索信息搜集管理机制,加强网络举报和涉腐网络舆情研判处置,及时发现和有效查处贪贿犯罪。提升运用侦查一体化查处重特大案件的能力,共集中查办高检院交办和省市有重大影响案件46件。省院在直接立查倪发科、季建业涉嫌特大受贿案的同时,坚持工作重心下移,领办了徐同文、丁凤云、李富山、刘贞坚、刘国生、王国群、姜玉毅等厅级要案。提升运用现代科技查处案件的能力。瞄准全国一流,省院独立探索研发了以情报信息查询、侦查指挥调度为主要内容的侦查情报信息系统,与50余家信息源单位互联,实现了涉案信息快速查询。各市级院也持续加大科技强侦步伐。突出实战应用,先后将26名在逃嫌疑人缉捕归案。提升通过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查处案件的能力。全省建成了556个派驻基层检察室,聚焦征地拆迁、惠农政策落实等重点领域,通过走访巡访、法律咨询、受理群众举报、社情民意调查等多种渠道,将查办贪贿犯罪的触角延伸到最基层,先后收集案件线索1000余件,从中立查贪贿犯罪277件。

 

创新制度机制,提升办案的质量和效果

认真落实修改后刑诉法,深入实施以制度机制创新推动反贪工作提升的战略,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全省共起诉贪贿犯罪2352人,法院已判决2095人,办案质量位居全国前列。
      深化执法规范化机制建设。在反贪工作各环节都设置制度隔离墙、通上检纪高压线,真正把侦查权关进制度的笼子。以管理促规范。办案各环节全部纳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贪贿案件实行更严格的流程监控和动态监督,发现问题及时预警。以制度促规范。省院下发了多个规范性文件,把修改后刑诉法和刑诉规则的规定具体化,建立了线索统一管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说情报告等制度,对执法办案作了更严格的规范。以落实促规范。常态化开展“规范执法回头看”活动,集中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综合运用专项检查、检务督察、案件评查等形式,下大气力治理司法不规范的问题。去年3月,省院随机确定36个基层院,对近年来办理的贪污贿赂案件逐一进行了检查,有力推动了制度落实。

深化案件质量保障机制建设。严格落实贪贿案件审查逮捕上提一级等规定,建立健全侦捕诉协同办案、案件质量终身负责、非法证据排除等机制。实行了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在办案全过程严守法律边界、体现人性执法,树立了我省检察机关司法文明的良好形象。严格落实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对撤案、不起诉、判处缓免刑等重点案件进行评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慎重对待改革探索中的新类型案件,依法惩治犯罪者、教育失误者、支持改革者,通过办案,为60名受到错告诬告的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负责人澄清问题、还以清白。
      深化监督制约机制建设。整合各类内部监督资源,建立“大督察”格局,加大对落实工作纪律、办案纪律监督力度,严密管控侦查权的行使,防范违规违法办案问题的发生。加强外部监督,选任611名人民监督员,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拟不起诉等“七种情形”进行监督;推行执法执纪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制度,实现对业务、队伍的全方位监督,着力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加强检务公开。举办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等活动,建立新闻发言人、微博、微信,积极宣传反贪污贿赂职能,及时发布重大案件办理情况,全力打造“阳光检察”。
      全省检察机关反贪干警们一路风尘闯难关,在战斗过的每一处沙场,他们都留下美丽、欢乐和一行行脚印,他们追求和谐和发展。如今,他们正按照吴鹏飞检察长“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的要求,为“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目标的早日实现而默默无闻地奉献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