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抓好2015年山东省“文化惠民、服务群众” 实事落实的通知

28.04.2015  19:40

各市文广新局,省直有关单位:

  按照省委宣传部等6部门联合下发的《2015年山东省“文化惠民、服务群众”16件实事工作方案》(鲁宣发[2015]9号)责任分工,由省文化厅直接负责的实事有5件,分别是: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继续扶持1000位“非遗”传承人、民间艺人“收徒传艺”;丰富农村文化生活,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农村(社区)免费送戏10000场;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场舞示范工程,为20000个村居(社区)广场舞蹈队配备便携式拉杆音响,赠送20000套优秀歌曲光盘,免费培训20000名文化广场舞翎(广场舞指导员);继续扩大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文化馆(站)和美术馆“五馆一站”免费开放服务范围,增加服务项目,提高服务质量;加强统一规划,继续在全省扶持10000家农村文化大院(综合文化中心)优化升级。

  为抓好文化部门承担的2015年山东省“文化惠民、服务群众”5件实事任务的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事内容

   1、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继续扶持1000位“非遗”传承人、民间艺人“收徒传艺”

  各地要积极动员非遗展演展示队伍、庄户剧团、传承人、民间艺人等,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非遗展演、传承活动,并从中选出热心非遗传承、传承成果显著的1000位非遗传承人、民间艺人(附件1、附件2)进行重点扶持和资助,主要是通过提供传习场所,给传承成效显著的传承人、民间艺人和学艺者提供奖励等方式进行。各市要结合自身特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非遗保护、传承培训、传承成果展演等活动,原则上每市至少要组织一次有规模、有特色、有亮点、受欢迎的非遗师徒传承成果展演活动,并将有关工作情况、经验做法等(附件3)及时报省文化厅。

   2、丰富农村文化生活,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农村(社区)免费送戏10000场

  以政府为主导,发挥各级财政引领作用,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在总结前三年全省免费送戏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整合全省“一村一年一场戏”工程及各级党委政府免费送戏下乡政策,以灵活多样的组织形式,完成免费送戏10000场活动任务。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全省为农村(社区)群众免费送戏1万场场次安排(附件4),结合各自实际,合理确定演出活动,填报为农村(社区)群众免费送戏10000场演出汇总表(附件5)。确定演出活动后,各地、各部门要提前规划,及时公布演出信息,便于群众查询、观看。

   3、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场舞示范工程,为20000个村居(社区)广场舞蹈队配备便携式拉杆音响,赠送20000套优秀歌曲光盘,免费培训20000名文化广场舞翎(广场舞指导员)

  实施村(居)文化广场建设工程,为全省20000个村居(社区)广场舞蹈队配备便携式移动音响和优秀歌曲光盘,免费培训20000名文化广场舞翎(广场舞指导员),推进落实“建设一个文化小广场、培养一支文化活动队伍、配备一批文化娱乐设施设备、培育一批文化品牌项目、建立一套文化运行机制”的目标要求,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推动基层群众性文化活动深入开展。省文化厅会同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采取省、市、县分级负责的方式组织实施。省里重点组织广场舞指导员培训班,创作广场舞作品,为6000个村居(社区)广场舞蹈队配备便携式移动音响和优秀歌曲光盘(不含青岛);17市负责14000个村居(社区)广场舞蹈队便携式移动音响和优秀歌曲光盘的配备任务,各市原则上负责不低于100个,各县(市、区)负责100个左右。各市培训文化广场舞翎(广场舞指导员)300名,市级共培训5100名;各县(市、区)培训文化广场舞翎(广场舞指导员)110名,县级共15400名。省里将小广场建设和扶持情况纳入对各市文化建设目标任务考核。各市、县(市、区)要研究制定文化广场管理办法,不断推进、引导、规范广场文化健康发展。各市按照2015年配备便携式移动音响和优秀歌曲光盘数额分配表(附件6),确定由市、县配备便携式盈动音响和优秀歌曲光盘的村居名单,制定工作方案,填报配备便携式移动音响和优秀歌曲光盘的村居名单统计表(附件7)、免费培训文化广场舞翎(广场舞指导员)统计表(附件8)。

   4、继续扩大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文化馆(站)和美术馆“五馆一站”免费开放服务范围,增加服务项目,提高服务质量

  按照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标准要求,立足实际,因地制宜,继续扩大“五馆一站”免费开放服务范围,强化对老年人、少年儿童、农民工和残疾人的服务,实现文化产品、文化服务提供与群众需求有效对接。各级文化部门强化对免费开放的督查指导,根据群众需求,继续深化各级“五馆一站”服务内容,不断拓展服务领域,打造一批新的服务品牌和活动项目。各市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免费开放服务工作方案,抓好配套资金的落实,扎实推动工作开展,在去年工作基础上,新增服务窗口、服务项目、服务品牌的比例不低于10%。省里按照免费开放资金绩效考评办法和管理办法进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作为奖补的重要依据。

   5、加强统一规划,继续在全省扶持10000家农村文化大院(综合文化中心)优化升级

  按照2015年文化部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相关标准和省文化厅制定的《山东省村级文化大院建设与服务标准》(附件9),采取省、市、县三级分级负责的方式,对10000个村(居)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进行优化升级。省里以奖代补直接扶持500家(不含青岛);各市原则上优化提升任务不低于70家,市级共优化提升1100家;各县原则上优化提升任务不低于60家,县级共优化提升8400家。省级扶持名单,由省文化厅和省财政厅共同确定。各市按照2015年提升村文化大院数额分配表(附件6),确定各自任务和具体名单,填报2015年提升农村文化大院统计表(附件10)。

  二、工作要求

  开展“文化惠民、服务群众”办实事,是山东宣传文化工作的创新性举措,目前已连续开展4年。办好2015年的16件实事,是我省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全面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的重要举措。各级各地文化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落实这五项任务作为今年文化工作的重中之重,成立专门工作班子,确保必需的人力物力,为落实实事提供切实保障。要根据分工内容,层层分解责任,使各级部门、各个单位和人员都能各司其职。要搞好规划,及时调度,督促各项工作整体推进。要开阔思路,整合社会各方面资源,走出社会文化社会办的路子。要加强宣传,选树典型,积极运用报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大众传媒,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好优秀典型和经验,反映基层群众呼声和各地各部门工作成效。要加强督导考核,省里把落实实事情况纳入与各市签订的文化建设目标责任书的重要内容,列入社会文化先进县、县域公共文化服务覆盖率考核等有关目标考核体系。各地也要出台相关措施,对落实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人员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的给予通报,以便提高落实任务的积极性,确保圆满完成五项工作任务。
 

  请各市按照通知要求,将所需材料和报表于2015年5月29日前,报省文化厅。
 

  第1件实事联系人: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蒋士秋

  电话:0531—86568889 传真:0531—86568862

  邮箱:[email protected]
 

  第2件实事联系人:艺术处 刘芳

  电话:0531—86568813 传真:0531—86568862

  邮箱:[email protected]
 

  第3至5件实事联系人:公共文化处 武晓明

  电话:0531—86568885 传真:0531—86568862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2015年省文化厅文化惠民通知.doc


 

  山东省文化厅公共文化处

201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