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5年山东省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省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04.12.2015  19:30

  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了省财政厅厅长于国安受省政府委托所作的《2015年山东省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省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会议决定批准2015年山东省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省本级债务限额,批准2015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