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到2017年底全面完成国有林场改革任务

22.03.2016  12:28

22日上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山东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

 山东省林业厅厅长刘均刚

   中国山东网3月22日讯 (记者 张敏敏) 22日上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山东省林业厅相关负责人解读《山东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鲁政字〔2016〕58号)。记者从会上获悉,山东围绕保护生态、保障职工生活两大目标,计划到2017年12月底,全面完成国有林场改革任务。

  山东省现有国有林场155处,干部职工达12984人,经营总面积252.81万亩,有林地面积209.66万亩,公益林面积191.08万亩,占有林地面积的91%。按经营类型分,生态公益型林场150处,混合经营型林场5处;按地形分,山区林场108处,平原林场47处;按财政支持情况分,全额拔款68处,差额拔款40处,自收自支47处。国有林场职工全部加入了基本养老保险,加入基本医疗保险的比例达到98.6%。

  山东省林业厅厅长刘均刚介绍,《山东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3月15日以省政府名义印发实施,围绕保护生态、保障职工生活两大目标,到2017年12月底,全面完成国有林场改革任务,主要完成生态功能显著提升、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管理体制全面创新等三项主要指标。

  为此,山东将国有林场主要功能明确定位于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与功能定位相适应,明确森林资源保护的组织方式,合理界定国有林场属性。原为事业单位的国有林场,主要承担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等生态公益服务职责的,继续按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管理,从严控制事业编制。在保持林场生态系统完整性和稳定性的前提下,按照科学规划原则,鼓励国有林场、社会资本、林场职工发展森林旅游等特色产业,盘活森林资源。鼓励社会公益组织参与公益林管护,提高全社会生态保护意识。

  刘均刚说,山东创新国有林场管理体制机制,落实国有林场法人自主权,林业主管部门要减少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在稳定现行隶属关系的基础上,对同一行政区域内规模过小、分布零散的林场,根据机构精简和规模经营的原则重组整合为较大林场。推行“场圃一体化”管理,使国有林场与国有苗圃资源共享、技术互补的优势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强化对编制使用的监管,新进人员都要实行公开招聘。

  山东健全责任明确、分级管理的森林资源监管体制,国有林场的林地等资源由省政府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具体由省林业厅负责实施,并根据隶属关系实行分级管理和省、市两级资源联动监管机制。

  刘均刚表示,按照“内部消化为主,多渠道解决就业”和“以人为本,确保稳定”的要求,妥善安置国有林场富余职工,山东主要采取 “以时间换空间”的自然减员方式,不搞强制性买断,不搞一次性下岗分流,确保职工基本生活有保障。

作者:张敏敏         编辑:温伟伟        责任编辑:胡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