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年底前市县两级不动产统一登记全面运转
24.10.2015 11:38
本文来源: 半岛网
今年以来,山东在全国率先完成了省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和机构建设工作,明确将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到省国土资源厅,并设立不动产登记管理处。同时,建立了省不动产登记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实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
据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刘俭朴介绍,山东将于2015年11月底前完成不动产登记机构组建,人员编制调整配备到位,12月底前市县两级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全面运转,颁发统一证书。2016年第一季度由省编办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地区进行督察问责。
山东将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原有各类不动产登记机构颁发的权利证书继续有效,通过产权变动逐步替换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在“新开”的同时,实现“旧停”,明确“新开旧停”的时间节点为今年12月底之前。在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开始运转前,原各类登记机构仍按原有的工作模式正常开展日常登记工作,坚决杜绝不动产登记业务中断,登记秩序混乱,群众办事不便等问题的发生。下一步山东将规范设立不动产统一登记服务窗口,并加快推进登记信息化建设。
[编辑: 张珍珍]
本文来源: 半岛网
24.10.2015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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