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通告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90号),现将2015年度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试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符合下列相应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参加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经济学、法学 、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1年。
(二)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3年。
二、考试报名程序
参加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税协”)官网( www.cctaa.cn )上的“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或直接登录 http://ksbm.ecctaa.com 网站(简称“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分为填写报名信息、缴费和网上审核三个环节。报名人员可以全科或分科报考。
三、考试科目和大纲
(一)考试科目为五科,即:《税法(一)》、《税法(二)》、《财务与会计》、《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涉税服务实务》。
(二)考试大纲:《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15年)》由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发布。
四、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计算机闭卷考试(简称“机考”)方式,即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作答并提交答题结果。
考试系统支持8种输入法:微软、全拼、智能ABC、谷歌、搜狗等拼音输入法,王码、极品、万能五笔输入法。
五、考试时间
(一)考试时长: 150分钟/科。
(二)考试时间:2016年2月27日-28日
27日上午9:00—11:30 税法(一)
27日下午13:00—15:30 税法(二)
27日下午16:30—19:00 财务与会计
28日上午9:00—11:30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28日下午14:00—16:30 涉税服务实务
六、考试城市
山东省:济南市、青岛市、潍坊市、临沂市、济宁市
七、考试用书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根据《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15年)》,组织编委会专家编写五个科目考试用书,由中国税务出版社出版发行,报名人员可在报名系统上自愿订购。
八、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应当认真阅读《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须知》,报名完成即视为全部认同并承诺遵守须知规定。
(二)原注册税务师考试的考生,如其部分科目考试成绩仍在有效期内,本次报名参加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原则上不进行网上审核和领证前的审核。
(三)应试人员申请考试成绩复核,可在成绩发布后5到10个工作日内,通过报名系统,提出成绩复核申请。考试办公室根据《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复核办法》统一组织成绩复核。
(四)报名系统中,已就广大考生共同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回答,如还有其他有关税务师考试政策性的问题,可将问题发送至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评价和考试委员办公室专用邮箱: [email protected] 。报名人员咨询报名系统相关的技术性问题,请拨打电话:010-68410487、68451149(工作日北京时间9:00—18:00)。
(五)报名条件与免试条件中所涉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
(六)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和山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不举办考前培训,也从未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及个人举办相关考前培训。
山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1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