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省舞台艺术重点选题2015年度创作作品评选结果的公示

16.07.2015  14:52

  山东省文化厅于5月11日下发了《关于开展“山东省舞台艺术重点选题2015年度创作作品申报工作的通知》,到6月10日申报工作截止,共收到各市文广新局和省直单位申报作品24部。经审核,15部作品符合申报要求参加评审。

  省文化厅从山东舞台艺术专家委员会专家库成员中遴选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审会专家对15部参评作品进行了审看,并于7月7日召开总评会,厅机关纪委负责同志参加总评会。经过认真评审,评选出4部作品作为山东省舞台艺术重点选题2015年度创作作品评审入选作品。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

  山东省舞台艺术重点选题2015年度创作作品评审入选作品:

  1、山东梆子《海源阁》(聊城市山东梆子剧院创作)

  2、话剧《孔子》(山东省话剧院创作)

  3、舞剧《风筝》(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创作)

  4、山东梆子《南下》(菏泽市地方戏曲传承研究院创作)

  以上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15年7月16日起至7月22日止)。凡对以上作品有异议的,可形成书面材料并署名,反馈山东省文化厅艺术处。

  传 真:0531-86568862

  联系电话:0531—86568813 贾鸣鸣
 

  山东省文化厅

  201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