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4.12.2016  02:33

院属各单位:

近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发布《2017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7年度课题指南》,对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进行安排与说明。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公告》《课题指南》及相关文件的精神与要求,高度重视并精心组织选题及设计论证工作,力争使我院在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中再创佳绩。

一、总体要求

(一)切实贯彻文件精神

申报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发挥国家社科基金示范引导作用,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7年度课题指南》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特别是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在相关学科中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申请人可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选择申报。

(二)着力提高申报质量

各单位要组织科研人员认真研究,反复论证,凝练出体现前期学术积累,能够发挥研究专长、学科优势,有分量、有深度,能够体现国家水准的选题。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提倡单位组织、联合攻关,共同抓好课题组研究力量的组织调配,充分发挥团队优势,征询同学科知名专家学者的意见,协助课题组做好设计论证,提高论证质量,保证项目的入围率和立项率。

(三)确保申报数量

各科研创新团队申报数量原则上不少于4项,跨团队联合申报项目计入负责人所在团队申报数额。各科研创新团队申报数量是否达标将作为年底创新团队考核的重要因素之一。根据院《创新团队、创新岗位考核办法》,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在年底考核中进行相应加分。

(四)严格申报程序

按照全国规划办要求,今年继续采取限额申报方式,限额指标和操作说明将另行下达。如果全院申报总数超过省社科规划办下达的限额,院里将在公开申报数量的基础上择优推荐。经我院推荐的项目,将参加由省社科规划办组织的全省统一筛选。申报《申请书》《活页》没有提交院科研组织处,进行第二轮论证、评审的,不予推荐。

二、申报说明

(一)申报资格

1、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2年3月1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2、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7年3月1日之前的可以申请)。(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4)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5)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7)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8)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二)选题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7年度课题指南》条目分范围性条目和具体题目两类。范围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和问题指向的申请不予受理和立项;依据具体题目申报的选题,应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题目的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申请人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课题)。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无论是按《课题指南》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三)资助额度

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科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三、注意事项

(一)申报材料填写

项目申请人须按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规定及内容要求,认真填写《2017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2016年12月版)《2017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课题论证>活页》,版本不符者一律不予受理。代码按照《2017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

申请书》和《活页》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所有申报材料应严格按照全国社科规划办《公告》及相关要求,用计算机填写,相关人员在规定位置签名。排版要保持原有格式,保证规范、整洁。《数据代码表》《课题指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等材料亦可到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网站查询。

(二)申报材料说明

申请书》《活页》定稿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一式七份(均为原件)。非打印版本、缺少亲笔签名、无数据文件者不予受理。申报材料排列顺序为《申请》书全部在上,《活页》全部在下。《申请书》《活页》《申报汇总表》等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科研组织处邮箱,文件名格式为申请人姓名+材料名称(例:XXX-2017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四、时间安排

我院选题题目报送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3日11:00,初稿报送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16日16:00,二稿报送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14日16:00,定稿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24日16:00。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表,申报工作将严格按照表中时间节点进行,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赵明波

电  话:82704533

科研组织处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2017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

附件2:2017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指南

附件3:2017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附件4:2017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

附件5:2017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申报汇总表

附件6:2017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科研组织处

                                                            2016年12月19日


山东社会科学院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申报时间安排表

日期

时间

地点

事项

相关内容

2016年12月21日至2017年1月2日


院属各单位

认真学习全国社科规划办和院科研组织处通知精神,充分讨论研究,并提出适合申报的选题

院《申报通知》、全国规划办《申报公告》《课题指南》《申请书》《活页

1月3日

11时前

科研组织处

各单位报送选题题目,提交《申报汇总表

纸质版一份,电子版发至科研组织处邮箱

1月3日

下午

十楼会议室

专题报告之一

国家级项目申报辅导

1月5日


十楼会议室

选题设计论证

组织专家与申请人共同探讨论证

1月10日

上午

十楼会议室

专题报告之二

国家级项目申报辅导

1月12日

上午

十楼会议室

专题报告之三

国家级项目申报辅导

1月3日至

1月15日



课题设计

申请人进行课题设计,并填写《申请书》《活页》《汇总表》初稿

1月16日

16时前

科研组织处

申报材料初稿报送

申请人向科研组织处提交申报材料初稿,纸质版《申请书》1份、《活页》9份,电子版《汇总表》发科研组织处邮箱

1月18日


十楼会议室

申报材料初稿论证会

科研组织处组织专家对初稿进行论证,专家向申请人提出修改意见及建议

1月19日至

2月13日



课题设计

申请人根据专家意见,修改提升《申请书》《活页

2月14日

16时前

科研组织处

申报材料二稿报送

申请人向科研组织处提交申报材料初稿,纸质版《申请书》1份、《活页》9份,电子版《汇总表》发科研组织处邮箱

2月17日


十楼会议室

申报材料二稿论证会

科研组织处组织专家对二稿进行评审推荐,并向申请人反馈修改意见建议

2月18日至

2月23日



课题设计

申请人根据专家意见,修改提升《申请书》《活页

2月24日

16时前

科研组织处

申报材料定稿报送,数据录入

纸质版《申请书》《活页》各7份,电子版《申请书》《活页》《汇总表》发至科研组织处邮箱。数据录入由科研组织处统一组织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