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棣县人民政府制定印发2014—2015年度林业会战实施方案

27.11.2014  15:57

为切实做好2014—2015年度今冬明春林业会战工作,全力打造“粮丰林茂·北国江南·中国枣乡·生态无棣”品牌,根据市政府《关于今冬明春林水会战工作的意见》精神,近日,无棣县人民政府制定印发2014—2015年度林业会战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确定了今冬明春任务目标及工作重点:全县完成合格造林面积2.9万亩;继续对境内所有高速公路、国省道及蔡河路绿色通道进行完善提升,实现沿线林带无缝隙全覆盖;启动实施鲁冀边界(漳卫新河)基干林带和纵深防护林体系建设;新建县乡路绿色生态防护林带80公里;新建水系生态防护林带42公里;新建农田林网3.2万亩;新发展林下经济2.5万亩;完成84个村庄,并大力推进学校、企业绿化;育苗面积保持在7万亩以上。并制定了无棣县林业会战项目建设标准;今冬明春林业会战考核办法;县级领导、县直部门包镇(街道)责任目标;以及奖励政策:县财政重点对成方连片新发展50亩以上的成片造林进行奖补。按照建设标准,对新发展50亩以上的成片造林每亩给予200元的补助;对在一个造林年度新完成成方连片3000亩造林(相当于上年度的镇级林场规模)的单位或个人,除享受每亩200元的补助外,再给予20万元的资金补助,且补助资金直接兑付给单位或个人;市级观摩点根据完成面积、实际投入、观摩效果,给予适当的资金补助。对会战先进镇(街道)、部门、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1)对完成年度成片造林任务目标的镇(街道)设立一、二、三等奖,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若干名,并授予“全县林业会战先进镇(街道)”称号,对在林业会战中的先进个人给予记功或授予“全县林业会战先进工作者”称号。(2)对在林业会战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单位授予“全县林业会战先进单位”称号,对在林业会战中的先进个人给予记功或授予“全县林业会战先进工作者”称号。(3)评选5名新发展高附加值林下经济建设工程先进个人(企业或合作社),按完成情况给予适当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