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2016年度林地变更调查工作全面启动

06.01.2017  15:35

12月22日,菏泽市森林资源动态监测暨2016年度林地年度变更调查工作动员会召开,标准全市2016年度林地变更调查工作全面启动。

 

据了解,林地年度变更调查是提高林地监管能力,加强林地保护利用管理,深化国家和地方政府宏观决策管理的重要基础和支撑。进一步完善林地年度变更调查技术方法,解决关键技术难点,形成科学实用的林地年度变更调查技术规程,建立行之有效的林地年度变更调查工作方法、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最终构建完善的林地管理制度体系。

 

本次林地变更工作给市县提供了三个一次性机会:纠正错误的机会、隐形占地不追责的机会、甄别林地的机会。林地变更结果将作为领导干部生态安全责任追究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我省科学发展观考核的重要依据。2017年林地变更工作将进入常态化、制度化,如果现在不纠正错误,从而留下缺口,以后检查出现问题,将追究法律责任。

 

调查工作以县为基本单位,以2014年县级森林资源普查数据为本底数据,确保林地地块稳定,面积真实可靠。这一次调查完成两项任务,林地变更对接森林资源补充调查成果。两项工作,是以基准点2014年底森林资源补充为基础,利用航拍影像,结合林地管理档案,采用3S技术和野外数据采集器现地调查完成。特别是新兴的野外数据采集器的使用,稳定了数据采集和存储的安全性,同时也提升了工作的科技含量。查清2014年底以来,全市林地利用变化情况,将林地“一张图”数据时点调整到2016年底,经审核论证后,于2017年6月底前,将数据库及林地变化情况分析报告提交国家林业局。

 

森林资源动态监测暨林地变更调查各项任务环环相扣,承上启下,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阶段工作,才能确保按照省林业厅统一部署,如期提交我市林地更新调查成果数据。严守5个节点,  2017年1月底前,提交森林资源动态监测数据;2月底前,完成完成初次省级监测;3月,完成动态监测数据库向林地变更数据库的转移;4月申请国家验收;6月按期向国家提交林地变更成果。